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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专局通过上诉委员会改革提案
2016-08-05 16:07:42 阅读

    2016年6月29-30日,欧洲专利组织行政管理委员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一项提案,即在《欧洲专利公约》(EPC)框架下对其上诉委员会(BOA)进行全面改革,进而加强上诉委员会的独立性,尤其是提升其在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和工作效率。据悉,该项提案获得欧洲专利组织35个成员国的赞同,荷兰投反对票,匈牙利和克罗地亚弃权。
   此项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1. 现行的各上诉委员会重组为隶属于欧专局的上诉委员会部(Boards of Appeal unit),由新设立的上诉委员会主席全权管理,其只向欧洲专利组织行政管理委员会而非欧专局局长负责,上诉委员会主席亦负责扩大上诉委员会的管理;2. 行政管理理事会将成立新的附属理事会,即上诉委员会理事会(BOAC),其将肩负行政管理理事会和上诉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并对上诉委员会主席在管理和组织事宜方面提出建议,包括对上诉委员会绩效审核的整体规划。该理事会的设立旨在于在未来几年通过增强上诉委员会的工作效率来提升工作成本覆盖程度;3. 针对上诉委员会职员和主席设立新的职业制度,并引入绩效考核。有关上诉委员会职员和主席工作期满后的任职规定当前已在考虑当中,以防止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风险,进而确保欧专局上诉制度的一致性。此外,重组后的上诉委员会将迁至慕尼黑的一幢独立建筑物中办公。
    欧专局现行的上诉委员会是受理针对欧专局涉及欧洲专利申请和欧洲专利相关审查决定上诉申请的裁决机构,当前共设有28个技术上诉委员会、1个法律上诉委员会、1个扩大上诉委员会和1个纪律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成员和主席的每届任期为5年。欧专局局长巴迪斯戴利表示,有关上诉委员会的改革酝酿多年,在历经1995年和2004年两次提议的夭折后,此次通过是一次历史性的成果。增强上诉委员会的独立性和工作效率是保障欧专局上诉制度可靠性、确定性以及长期可持续性的关键。尽管上述改革受到了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以及欧专局上层的赞同,但亦有反对声音出现,欧专局审查员工会(SUEPO)对此项改革表示不满,认为其未经充分地讨论,并忽视了现有各上诉委员会的工作投入和用户的观点。

(文章来源:外国知识产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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