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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发布《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
2016-08-05 16:09:00 阅读

  2016年5月16日,印度专利局修改通过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修正案中的主要修订内容有以下四方面:
  1.扶持初创小企业
  修正案规定对在印度注册或成立不超过5年、每个财年交易额不超过2.5亿卢比(约2600万人民币)、旨在引领创新和开发新技术或知识产权驱动的新产品、流程或服务的初创小企业的专利申请费、维持费等费用进行减免。
  2.设置加速审查申请标准
  修正案规定在印度获得经由《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国家阶段加速审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该 PCT申请指定印度专利局为国际检索机构或者国际初审机构,且申请人为初创小企业。加速审查的主要优势有:审查员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通知书,而普通审查需要3个月。
  3.设置委托书提交期限
  根据修改后的细则,与专利申请程序相关的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申请提交后3个月内提交,而在此之前并未有相关的期限规定。如果专利申请人未在申请日后3个月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则印度专利局将终止对该申请的审查程序。
  4.设置权利要求修改条件
修正案实施前,PCT申请在进入印度国家阶段后就可以修改专利权利要求,但是申请人需要提交明确阐明修订的声明、指明说明书修订页和修订行的声明、以及修订原因说明。修正案则规定不允许随意修改权利要求书,要想主动修改,则需要在提交申请后提交修改请求。实施细则修正案同时规定所有的文件都必须通过专利代理人以电子形式提交,在以电子形式提交15天之内必须向印度专利局提交原件。

(文章来源:外国知识产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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