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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并购竹篮打水一场——从某企业跨国收购CDMA业务看企业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分析
2014-12-16 10:05:46 阅读

    2001年9月,国内某企业收购飞利浦的CDMA芯片研发部门,赢得国内媒体一片喝彩。人们希望它能够打破高通一家独大的局面,给国内乃至全球的通信业者更多的选择。

    但遗憾的是,国内这家企业在并购时并未对收购对象的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评议。一是忽略了飞利浦自身仅仅拥有CDMA IS-95A等2G阶段的技术,真正的核心技术-3G国际标准之一的CDMA 2000的核心专利都控制在高通等通信巨头手中。二是只知道飞利浦与高通之间签有CDMA芯片专利技术交叉许可,却不知飞利浦和高通承诺该交叉许可不对第三方公开,这种承诺不会随着飞利浦CDMA研发部门转让而改变,并购后的企业要开发和销售CDMA芯片和终端设备,仍需向高通缴纳高额的技术许可费。

    几年之后,国内企业研发出来的CDMA芯片产品一直落后于高通,始终未能成为市场主流产品,基于CDMA技术的移动通信业务也一直未成为企业的核心业务。企业通过并购获取关键技术、开拓海外市场的目标基本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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