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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新知识产权法下分案专利申请的最新信息
2020-10-30 17:26:00 阅读

虽然当前的墨西哥知识产权法对提交和接受分案专利申请的条件和期限还没有明确说明,但在墨西哥有关这些申请的实际操作主要如下:
 
自愿分案申请可以在专利申请支付授权费或发布最终驳回意见之前的任何阶段提交。
 
分案申请序列(Sequences of divisional applications或cascade divisional applications)则只需要满足提交分案申请的数量要求,不再受其他限制。
 
如果分案申请是应墨西哥专利商标局的要求,可以在答复缺乏统一性的的驳回意见时提出分案申请。除此之外,在专利申请支付授权费或发布最终驳回意见之前提交分案申请也都是可以的。
 
新的《墨西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对当前的实务操作做出了一些澄清,同时也对分案申请做出了一些限制。
 
新的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以下有关分案申请的规定:
 
自愿分案申请可以在拒绝、放弃或撤回决定做出之前发布。如果专利申请审查合格,则仍可以在支付授权费之前提交自愿的分案申请。一件专利申请提交多个自愿的分案申请,则只能一次性提交。
 
新的《墨西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定,一件分案申请里不能包含其它分案申请的内容,除非墨西哥专利商标局认为应当继续分案,或认为由于缺乏统一性需要进一步分案。该规定的效果是,除非墨西哥专利商标局要求进行分案申请,申请人将不能自愿提交分案申请。
 
应墨西哥专利商标局要求而提起的分案申请必须与对违反统一性的驳回决定的答复一起提交。
 
新的《墨西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还规定,分案申请中的发明必须与母案和其他分案申请中主张的发明不同。
 
新的《墨西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还包括对因分割申请而可能追究的主题的限制,因为它规定,当分割申请时,是自愿地或由于MXPTO的要求而进行的,发明或发明组不再要求保护的发明不能在初始申请或发起该区分的申请中再次进行。
 
尽管新的《墨西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阐明了提出和接受分案申请的一些条件,但它也包括了现行法律中没有的限制。 与新《墨西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有关的最终法规尚在等待之中,因此,一旦新《墨西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生效,就必须澄清其对MXPTO的限制和标准的解释。
 
根据新《墨西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过渡条款,在新法律生效之时,将继续根据原《墨西哥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起诉未决的申请。

文章来源: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cf2b721d-f20c-4652-aaf7-6c871dffeb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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