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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是怎样的?
2015-01-06 17:12:38 阅读

        韩国特许厅只有对假冒商标、专利商品的行政调查权,没有行政执法权。韩国的法院具有商标、专利司法权,法院对注册商标、专利的保护及处理措施,有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权。

        韩国检察机关和警方有共同调查假冒商品及其制造者和销售者、以维护社会和正常贸易秩序的职责,并以刑事处罚为目的执行查处活动。

        海关总署及地方海关均设有专门调查组,依据《关税法》监视、查处伪造商品的进出口通关。有侵权嫌疑商品通关时,各海关可暂扣货物并对侵权者进行调查,并有没收侵权货物等部分执法权。

        韩国特许厅授权地方自治团体取缔假冒商品的权利,各地方自治团体与检察机关、警方、特许厅联合开展取缔假冒商品的调查活动并担负宣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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