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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将对使用该国家标志作为商标的外国企业采取法律行动
2024-02-02 16:36:25 阅读

近日,柬埔寨商务部发出警告,将要对未经适当授权在商品上使用柬埔寨国旗和寺庙等国家象征作为商标的外国企业采取法律行动。这一警告是为了回应涉及美国食品批发商和企业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吴哥窟和巴戎寺以及柬埔寨国旗的图像的情况。
 
该国商务部援引2020年和2021年的示例宣布,它已与柬埔寨驻外大使馆合作,以解决在全球市场上欺诈性使用柬埔寨徽章的问题。为了禁止对有争议的产品粘贴标签和分销,柬埔寨商务部、外交和国际合作部以及柬埔寨大使馆与这些商品的原产国取得了联系。
 
商务部还指示企业和零售商清除未经授权的标志,并禁止在其商品上使用该国的国家徽章。值得注意的是,该部正在积极协调针对特定企业的法律行动,包括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Seng Cheang Mong Food Corp,该公司在佛罗里达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商店和网上销售的干面条包装上使用了巴戎寺标志。
 
该部国务秘书佩恩.索维切(Penn Sovicheat)表示,主管机关正在与外交部和柬埔寨驻美国大使馆合作解决此事。他补充称,为了对该公司采取法律行动,他们还在与加利福尼亚州地方主管机关合作。
 
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索维切表示:“我们正在与外交部和驻美国大使馆合作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此类事件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和我国的声誉。这些公司在未经我们授权的情况下在包装上使用了我国寺庙的标志,因此我们将指示他们将这些标志移除。
 
他还补充道:“如果这些公司不遵守规定,我们将会采取法律行动,因为这些行为侵犯了柬埔寨的知识产权,而且我们将会召回已经在全国各地上架的商品。”
 
索维切还指出,过去曾发生过涉及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吴哥窟寺庙徽章的类似事件。不过,在接到柬埔寨政府和其他方面的通知后,这些企业都已将柬埔寨国家徽章从其产品上撤下。
 
(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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