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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发布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条例新类别许可计划
新加坡发布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条例新类别许可计划
2023-11-17 18:21:11 阅读次
近日,新加坡律政部(MinLaw)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发布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条例(Collective Management Organisations,CMOs)[1]新类别许可计划的附属立法[2],将于2024年5月1日生效。CMOs通过系统化、兼具成本效益的许可解决方案促进有效的权利审批,在创意行业和经济方面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类别许可计划旨在通过提高CMOs的透明度和效率、借助/采取问责制和良好治理标准,从而建立一个运作良好的集体管理生态系统。
该计划只针对关键领域,采用轻触式监管模式,同时让CMOs在这些领域内灵活运作。每个CMOs都自动受制于强制性类别许可管理,并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许可条件,CMOs无需注册或支付任何费用。IPOS作为该计划的监管机构,有权对违反许可条件的CMOs及其高管采取监管行动,包括发布监管指示、施加经济处罚或命令CMOs停止其集体管理业务。
CMOs及相关人员有权在监管行动过程的各个阶段发表意见,包括向法律部长提出最终上诉。新条例规定了CMOs必须遵守的许可条件以及与CMOs监管有关的程序事项[3]。该计划一旦生效,将加强新加坡的版权制度,并使集体管理生态系统中的所有关键利益相关者受益。
[1] CMOs代表着包括词曲作者、作曲家、作词家、唱片公司、作家、出版商和电影制片人在内的大量权利人。
[2] 即《2023年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条例》,这项附属立法是根据《2021年版权法》制定的。
[3] 该计划采纳了新加坡律政部和IPOS在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月4日的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
赵颖会 编译
来源:https://www.ipos.gov.sg/news/press-releases/ViewDetails/new-class-licensing-scheme-for-the-regulation-of-collective-management-organisations/
原文标题:New Class Licensing Scheme for the Regulation of Collective Management Organisations
检索日期:2023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