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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发明在南非和澳大利亚法院获得两次胜利
2021-08-05 10:02:15 阅读


南非是世界上第一个颁发人工智能(AI)实体作为发明者的专利的司法管辖区。人工智能实体的所有者被视为专利所有者。同一周,澳大利亚一家法院裁定,澳大利亚专利法并不禁止人工智能实体成为发明者。
 
萨里大学(University of Surrey)教授瑞安·阿伯特(Ryan Abbott)和他的团队正在与世界各地的专利局进行一场艰苦的斗争,争取为“DABUS”(统一感知的自主引导装置)的发明申请专利。“DABUS”是想象引擎公司(Imagination Engines)首席执行官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博士开发的一种人工神经系统。
 
据报道,DABUS构想了两项发明:(1)紧急警示灯和(2)基于分形几何的食品容器,可改善抓手和传热。塞勒表示,虽然DABUS是由人类设计和建造的,但人工智能实体被描述为“有感知并能开发想法”。在接受The Recorder采访时,Abbott给出了DABUS被认为是唯一发明人的三个原因:“其一是它在功能上完成了发明人的工作。二是告诉公众,这是人工智能创造的发明,而不是传统的人类发明。第三,防止有人把自己没做的工作占为己有。”
 
自2018年以来,雅培团队已在包括英国、欧洲、澳大利亚、美国、德国和南非在内的10多个司法管辖区以DABUS作为唯一发明人申请专利。英国、EPO和USPTO是第一个解决非人类发明者专利申请问题的国家。所有人都反对,理由大致相同。虽然他们没有反驳阿博特团队关于DABUS是发明者的说法,但他们反对这些申请,因为DABUS不是“自然人”。在美国,这一决定至少部分基于联邦巡回法院的裁决,其中一项裁决称,“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发明家’。”Beech飞机公司诉EDO公司,990 F.2d 1237,1248(联邦巡回法院,1993年)。
 
南非是第一个颁发人工智能实体(特别是DABUS)发明者专利的国家。然而,南非的专利法与英国、欧洲和美国的专利法大不相同。南非没有正式的考试程序。相反,申请人只需要完成申请即可获得专利。所以,这可能不是艾伯特团队最大的胜利。
 
在同一周,澳大利亚取得了更大的胜利,该国的专利法与美国和欧洲更为一致。最初,澳大利亚专利局(Australian Patent Office)以与美国和欧洲类似的理由拒绝了这些专利申请。7月30日,澳大利亚一家法院推翻了专利局的裁决,该裁决称“人工智能系统可以成为《1990年专利法》(Cth)第15(1)条规定的发明者”。Thaler诉专利专员[2021]FCA 879(澳大利亚联邦法院2021年)。
 
该裁决还提供了如下理由:“首先,发明者是代理名词;代理人可以是发明的人或物。第二,so to hold反映了许多其他可获得专利的发明的现实,在这些发明中不能理智地说人类是发明者。第三,法案中没有规定相反的结论。”此外,该裁决还澄清,“只有人类或其他法人才能成为所有者、控制人或专利权人。”也就是说,法院明确表示,该裁决只影响专利发明所有权,而不影响专利所有权。
 
虽然人工智能发明人问题对南非和澳大利亚的DABUS和未来的人工智能实体有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人工智能发明权是否会成为下一个在全球不同司法管辖区有时存在巨大差异的资格标准问题?美国和欧洲的立法者会修改或澄清发明法以允许人工智能实体发明者吗?也许,日本、印度和以色列等下一个考虑人工智能所有权问题的国家将提供进一步的清晰度。
 
文章来源: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8c85c83f-d4a2-4189-bff6-438a074dbd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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