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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日本的版权范围
2021-02-26 15:55:21 阅读

版权的主题和范围
受保护的作品
 
什么类型的作品可能受版权保护?
 
以创造性方式表达思想或情感的作品,以及属于文学、科学、艺术或音乐领域的作品,均可获得版权。以下内容均受版权保护:
 
小说;
剧本或电影剧本;
论文、讲座及其他文学作品;
音乐作品;
舞蹈作品及哑剧;
绘画、雕刻、雕塑等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
图画、海图、模型等科学性质的地图和图解作品;
电影作品;
摄影作品;和
计算机程序。
 
涵盖的权利
版权涵盖了哪些类型的权利?
 
复制、演出、放映、公开传播、朗诵、展览、发行、所有权转让、出租、翻译、改编等权利均受著作权保护。
 
不受保护内容
哪些情况下不受版权保护?
 
下列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
 
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公共单位发出的公告、指示、通告等;
法院的判决、决定、命令和法令;
政府机关的裁定、判决;
公共实体编写的翻译和汇编;
具有纯粹传播事实性质的时事报道和报道集锦;和
没有任何创造性表达的想法,即使这个想法是独一无二的。
 
此外,属于文学、科学、艺术或音乐领域的实用物品、实用艺术和实用设计,如果其思想或情感不是以创造性方式表达的,则不受版权保护。
 
合理使用和公平交易
 
是否存在“合理使用”或“公平交易”的原则,如果存在,用于确定某一特定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标准是什么?
 
虽然在2018年修订之前,日本没有“合理使用”的一般原则,但《版权法》提供了一些同等的豁免,如:
 
在与引用目的相符合的范围内,引用、使用已经公平公开的作品;
在有限范围内私人使用;
在有限范围内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在授权前在有限范围内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作考虑;
在有限范围内测试使用已公布的作品;
图书馆复制;
教科书、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再版;
残疾人士使用;和
为司法程序复制。
 
除了以上这些豁免,2018年的修正案还引入了以下新的豁免:
 
某些通常被认为不会损害版权所有人利益的行为(第30-4条和第47-4条);和
某些只可能对著作权人造成轻微损害的行为(第47条至第5条)。
 
2018年的修正案旨在扩大权利限制条款的范围,平衡著作权作品的合理使用和著作权的适当保护,以适应数字化和网络化的趋势。
 
《著作权法》第30-4条允许在必要的范围内自由使用著作权作品,但其目的不是为了享受作品中所表达的思想或情感。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使用通常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因此,这些情况被添加到权利限制条款的排他性清单中。除了确定某种未经许可的使用是否被允许的一般框架外,第30-4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未经许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是被允许的:
 
测试为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类似作品而发展的技术;
分析信息;或
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信息而无需人工识别。
 
第47-4条第允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为保证在计算机中顺利、有效地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者为保持、恢复计算机使用状态所需要的范围使用受著作权人的作品。与第30-4条一样,第47-4条列出了使用作品通常不会损害著作权人利益的情况。第47-4条规定了一些具体适用的情况和决定是否允许某种未经许可的使用的一般框架。因此,根据第47-4条的规定,可以在没有版权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创建高速缓存以加速信息处理,并在便携式音频播放器与另一方交换时将数据临时复制到媒体上。
 
第47-5条允许未经许可使用受著作权的作品,如果其使用是次要的,属于计算机处理信息并提供其处理结果的一部分。第47-5条规定了使用作品仅对著作权人利益造成轻微损害的情形。与第30-4条和第47-4条不同,第47-5条只确定了个人搜索或分析信息并提供结果的具体适用情况,尽管为了满足未来的需要,政府可以通过内阁命令将某些情况添加到这一类别中。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第47-5条,使用的范围必须是轻微的。例如,可以使用特定的关键字定位某本书,并使用关键字显示其中的一部分,而无需得到版权所有者的授权。
 
建筑作品
 
建筑作品是否受版权保护?如何保护?
 
建筑作品也可以受到版权保护。以创造性方式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建筑作品,属于文学、科学、艺术或音乐领域,受版权保护。
 
受著作权保护的建筑作品除维护其完整性的权利外,具有与著作权相同的一般权利。建筑作品的作者应当接受对作品进行扩建、重建、修理或者改建等形式的修改。此外,除了(模仿)复制建筑作品和通过转让所有权向公众提供这种复制作品外,应允许使用永久位于开放空间的建筑作品。
 
表演者权
 
表演者权是否受版权保护?如果是如何保护?
 
表演者所享有的人格权:
 
表明他或她的姓名并保持完整性;
录音、录像;
广播和有线广播;
使他或她的表现得以传播;
所有权转让;和
将其表演作为邻接权出租给公众。
 
此外,表演者有权从使用商业录音制品的广播机构或有线广播机构收取二次使用费(该权利不视为邻接权)。
 
邻接权
其他“邻接权”是否收到保护?如何保护?
 
邻接权受到保护。录音制品的生产者、广播机构和有线广播机构都有相应的权利。
 
人格权
人格权是否受保护?
 
人格权受到保护。作者有权公开其作品及其衍生作品;确定作者的姓名如何显示(是他或她的真实姓名还是笔名);维护其作品及其标题的完整性,不得违背作者的意愿对其作品进行歪曲、损毁或其他修改。
 
文章来源: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1c54770c-4e96-42f7-b97c-7da46fd9b1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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