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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律所发布2019年美国PTAB争议程序分析报告
2019-12-02 13:00:17 阅读次

2019年10月31日,美国Venable律师事务所发布了2019年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PTAB)争议程序分析报告[1]。该律师事务所每年都会发布此类报告,分析PTAB争议程序审判的概况、最具吸引力的争议类型以及时间发展趋势。
[1] 2019年报告是基于截止2018年发布的所有最终书面决定和截止2017年PTAB所有否决决定的审查。
1. IPR(多方复审程序)中被质疑权利要求的存活率
如图1,在做出最终书面决定或被实质性驳回的案件中,IPR程序中被质疑的权利要求约有一半被驳回或被认为不具有可专利性。这一统计数字说明了IPR中权利要求被质疑是由于实质性原因而不是程序原因(例如,时间限制)而被提出的。

2. IPR最终决定中被质疑权利要求被驳回或被认为不具有可专利性的比例
如图2所示,近年来,被驳回或被认为不具有可专利性的比例有所下降,但在2017至2018年趋于平稳。目前尚不清楚这一趋势是否源于PTAB的调整、被质疑专利的质量、申诉/辩护的质量或其中的某些组合。

3. 在IPR最终决定中被认为不具有可专利性的原因分析
如图3,有些权利要求是同时在两种理由下无效。这一分析不包括专利权人主动撤回的权利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基于这两个理由的不可专利性比例都呈下降趋势。2018年,基于第102条的理由被判不具有可专利性的比例是最低的,占所有被质疑权利要求的27.9%。

4. IPR中关于修改权利要求的决定
通常专利权人很难通过修改权利要求而使PTAB授权专利。但最近情况有所好转。截止2017年,修改权利要求的成功率为6.1%,随着2018年数据的增加,成功率已升至8.8%。仅仅看2018年的统计数据,成功率就超过了17%。成功比例提升的因素包括PTAB关于修改议案的新规则和联邦巡回法院在Aqua产品案中的决定等。
5. IPR和诉讼同时进行的比例
大部分的IPR申诉都涉及同时在地区法院进行的专利诉讼。这一发现支持了一种观点,即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推动了IPR申诉的提交。
6. 多方复审程序(IPR)和商业方法复审程序(CBM)涉及的技术领域
图4显示了PTAB发布最终决定涉及专利的技术领域。截止2018年,在IPR和CBM程序中发布的所有最终决定中,大约51%涉及电子/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这两个技术类别。而截止2015年,这两个类别的占比约为60%。药品案件所占比例从截止2015年的4%上升到截止2018年的6%。

白 雪 编译,朱月仙 校译
来源:https://www.venable.com/-/media/files/publications/2019/10/2019-analysis-on-ptab-contested-proceedings.pdf?la=en&hash=87DB7C65EB651730854CA4CE9928B090936E6577
原文标题:2019 Analysis on PTAB Contested Proceedings
检索日期:2019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微信订阅号:casi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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