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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主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哪些?
韩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
《专利法》:规范发明的保护客体以及保护期限等。其中,发明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等三性的要求。
《实用新型法》:规范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以及保护期限等。其中,实用新型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等三性的要求。
《外观设计法》:规范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以及保护期限等。其中,外观设计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等的要求。
《商标法》:规范商标的保护类型及续展期限等。其中,商标需要满足显著性要求等。
《著作权法》:规范在文学、科学或艺术领域内所创造出的作品(包括计算机程序作品)的著作权的相关事项。
《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通过该法保护半导体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权利期限自注册之日起10年,最长不能超过自第一次商业使用之日起10年或产生之日起15年。
《防止不正当竞争与保护商业秘密法》:该法通过防止不当竞争行为和防止盗用商业秘密来保持良好的商业秩序,保护在制造、市场、或其他商业活动中有用的技术或商业信息。
《种子产业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利期限自登记日起25年,树木为30年。
《关税法》:是规范海关知识产权边境执法的相关事项的基本法。
韩国加入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韩国加入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条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引自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www.law.go.kr)中相关法规法则及其附则以及韩国特许厅网站中关于法令资料介绍部分)
法律最新修订
韩国的主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哪些?
2015-01-06 16:43:26 阅读次
韩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专利法》:规范发明的保护客体以及保护期限等。其中,发明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等三性的要求。
《实用新型法》:规范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以及保护期限等。其中,实用新型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等三性的要求。
《外观设计法》:规范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以及保护期限等。其中,外观设计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等的要求。
《商标法》:规范商标的保护类型及续展期限等。其中,商标需要满足显著性要求等。
《著作权法》:规范在文学、科学或艺术领域内所创造出的作品(包括计算机程序作品)的著作权的相关事项。
《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通过该法保护半导体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权利期限自注册之日起10年,最长不能超过自第一次商业使用之日起10年或产生之日起15年。
《防止不正当竞争与保护商业秘密法》:该法通过防止不当竞争行为和防止盗用商业秘密来保持良好的商业秩序,保护在制造、市场、或其他商业活动中有用的技术或商业信息。
《种子产业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利期限自登记日起25年,树木为30年。
《关税法》:是规范海关知识产权边境执法的相关事项的基本法。
韩国加入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韩国加入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条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 对韩国生效时间 |
| 1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1994年)》 | 1995年1月1日 |
| 2 |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 | 1979年 |
| 3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年)》 | 1980年5月4日 |
| 4 |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1887年)》 | 1996年8月21日 |
| 5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2002年)》 | 2004年6月4日 |
| 6 | 《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1961年)》 | 2009年3月18日 |
| 7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 (2002年)》 | 2009年3月18日 |
| 8 | 《专利合作条约(PCT)(1970年)》 | 1984年 |
| 9 |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1995年)》 | |
| 10 |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1995年)》 | 2003年4月10日 |
| 11 | 《布达佩斯条约》 | 1988年 |
| 12 |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 2001年1月7日 |
| 13 | 《生物多样性公约(1993年)》 | 1992年6月13日 |
| 14 | 《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UPOV)(1968年)》 | |
| 15 |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护海牙协定》 | 2014年7月1日 |
| 16 | 《新加坡商标法条约 (STLT)》 | 2016年 |
| 17 | 《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取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 | 2015年 |
| 18 |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 2020年 |
法律最新修订 (1)专利法
2016年专利法修正案调整了侵权赔偿制度,包括:①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责令评估损害赔偿数额的,当事人有责任向评估人说明情况;②“提交材料”即提交的证据不仅可以包括文件,还可以包括其他参考材料,提交参考资料的目的是证明专利侵权;③当事人不能按照法院的命令提交参考材料,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的,视为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真实性。
2019年的专利法修正案(2018年通过)进一步加强了对于权利人的保护,包括①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规定最多可给予已证明的补偿性赔偿金额的三倍;②降低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要求否认侵权的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如该当事人有法律上的理由不提供时,法院可能会发出“提交材料”的命令;③对于赔偿中涉及的许可费率标准,从“通常”可接受标准到“合理”可接受标准,提高了许可费率标准。
2020年专利法修正案使得专利权人可以要求专利侵权的利润损失和合理使用费的混合损害赔偿,并由法院裁决。
2021年专利法修正案中,主要修改包括延长复审请求提出期限至3个月、新设立了单独申请制度-即在复审中可以将权利要求分开申请以获得权利、依职权复审制度等。
(2)商标法
2016年商标法全面修订。新商标法规定,只有利害关系方才可以向BOT提出商标无效审判。任何人都可以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提出不使用撤销审判,撤销决定的效力可追溯至撤销审判申请之日。修订后的法案明确将“以电子方式使用”列为公认的商标使用类型之一。
2020年商标法修正案引入了三倍惩罚性赔偿。
(3)外观设计保护法
2020年外观设计保护法修正案引入了三倍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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