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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75号关于批准对波尔多(Bordeaux)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015年第75号关于批准对波尔多(Bordeaux)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021-03-16 14:49:24 阅读次
2015年第75号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波尔多(Bordeaux)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波尔多(Bordeaux)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经法国农业、食品、渔业、农村事务及土地整治部推荐,法国波尔多葡萄酒行业委员会向我局申请波尔多(Bordeaux)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参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波尔多(Bordeaux)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附件:波尔多(Bordeaux)质量技术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