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目录

海外知识产权动态信息 各国(地区)知识产权环境概览 各国(地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海外知识产权实务指引 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 海外知识产权官费专栏 海外知识产权要点观察 海外知识产权申请流程 专家观点

海外参展应当关注哪些知识产权问题?

    海外参展常见知识产权风险

    企业海外参展常见的知识产权风险集中在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风险、商标权风险和版权风险三大方面。

    专利权风险

    参展产品一般融合了最先进的研发成果,因其外型、结构、原理被抄袭而引发的专利侵权纠纷是展会中发生比例最高的。外观设计专利、普通的实用新型专利,内行人只要看一眼,立刻就能模仿。大部分的展会查抄都因专利而起,并且已经由简单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侵权纠纷发展成为复杂的、不易判断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商标权风险

    商标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在中国受保护,在参展地没有注册,则不受保护。如果某企业的商标在中国注册,但在参展地却被其他人抢注成功,那么企业未经授权在参展地使用该商标就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被他人许可使用的商标,还需注意商标许可是有期限性的,超期仍使用有可能被诉商标侵权。此外,如果在商品、包装以及相关广告宣传品上出现了在中国属于通用名称而在其他国家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如“MTV”)时,企业也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视为商标侵权。

    版权风险

    参展企业散发的参展材料中如果使用了他人作品,或者搭建的展台使用了他人设计方案,都可能导致侵犯他人版权。展会中,因使用背景音乐、他人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等而被追究责任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企业还应注意展会现场使用的电脑中所承载的软件是否是正版。

    海外参展知识产权风险的表现形式

    产品侵权

    知识产权在参展产品中的体现最为集中。例如,一件包含了节能技术的灯具展品,其结构设计和节能技术方案可能受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灯具的外形可能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如果该灯具的商标进行了注册或虽未注册但声名远扬的,则可能享有商标专有权的保护;该灯具的使用说明书可能涉及版权的保护。此外,视当地的知识产权制度规则,还有可能涉及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参展产品正是众多知识产权的综合载体。因此,参展企业需要避免因产品的专利、商标、版权侵权等问题遭遇竞争对手起诉或管理机构的执法处理。

    材料侵权

    参展材料通常包括:展台、展板、宣传手册、产品说明、产品演示的音频视频等,这些材料往往涉及到版权保护。因此,推销、演示、宣传或展示设计可能因使用到受保护的美术、摄影、图形或模型作品,背景音乐,计算机软件等而引起纠纷。

    海外参展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

    直接后果

    参展企业一旦被举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其展品将有可能被扣押、查封、颁发临时禁令或追诉等,企业将无法正常进行产品展示、商贸洽谈等活动。

    间接后果

    企业在展会中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不仅仅使企业参展受挫,而且可能极大地损害企业的国际形象,影响其市场营销,展后还可能使其陷入诉讼纠纷的泥潭,使得企业损失惨重。

    海外参展因知识产权问题而产生损失的实例

    中国企业汉诺威展会被查抄

    2007年3月,在德国汉诺威举行的国际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CeBIT)上,开展仅数小时,12家中国参展商因涉嫌侵犯意大利SISVEL公司的MP3专利而遭德国海关查抄,所涉产品包括MP3、DVD播放器、汽车导航仪等多种支持MP3播放功能的电子产品。

    类似行为又发生在2008年3月的CeBIT上,德国海关又开展了更大规模的查抄,仅3月6日一天就有24家来自中国内地、3家来自中国香港、12家来自中国台湾的企业展台被查抄,占当日被查抄企业的八成。

    中国医药企业法国参展遭指控

    2006年10月,在法国巴黎举办的世界医药原料展览会上,赛诺菲指控中国三家医药及化工贸易企业专利侵权,法国内政部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的六名参展代表进行了扣押,并展开司法调查,这直接导致当天参展的中国企业全部“弃柜”回国,在欧洲民众心目中造成中国参展企业都有知识产权侵权嫌疑的恶劣影响,在法国及欧洲引起了当地媒体的高度关注,这一事件被称为中国医药行业的“巴黎门”。

    海外参展因知识产权工作到位而受益的实例

    处变不惊、临危不惧,海鸥应对展会侵权指控

    瑞士时间2008年4月5日下午3点,瑞士巴塞尔钟表展海鸥手表展柜前突然出现3位巴塞尔钟表展组委会官员。原来,世界第一大奢侈品企业瑞士历峰集团旗下独立制表人格勒拜尔·福尔斯投诉海鸥展出的双陀飞轮机械表侵犯其专利权,要求海鸥公司立即交出双陀飞轮机械表展品并由组委会带走检查。

    海鸥手表双陀飞轮手表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展团备好了证明自身持有专利和技术自主的证明文件,并迅速由中方翻译、技术骨干和当地律师组成应诉团队与组委会进行沟通。仅4个小时后,鉴定结果出来了,证实巴塞尔钟表展览会展出的海鸥手表没有违反(瑞士联邦)专利法。

了解参展地的知识产权环境?

    企业海外参展应当了解参展地的知识产权环境,包括参展地的知识产权执法形式和相关情况、知识产权侵权司法程序和判定标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保护模式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尽快运用当地司法执法资源,及时、准确地融入法律程序,做好纠纷应对。

    了解参展地的知识产权环境

了解参展地的知识产权法律?

     了解参展地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企业有效防范风险、快速解决纠纷的重要基础,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帮助企业了解并遵循该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规则,依法办事或依法解决问题。

    了解目标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准备海外参展应当做哪些准备工作?

    凡事预则立,展会知识产权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参展前的准备是关键环节,需要精心筹备,以便实现参展目标。

    安排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

    参展前,企业应安排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处理展会现场的知识产权事宜,就参展可能遭遇的各类情况做好统筹准备,并在有知识产权纠纷发生时进行响应处理。

    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除做好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各类预先准备工作之外,还应收集展会所在地的纠纷援助机构信息,包括展会举办方及我国有关部门派驻展会的知识产权工作站,国内有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以备在遇到知识产权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各方协助和支持。

    另外,依照产业的竞争特点和展会的历年执法情况,在有可能侵权的情况下,企业还应在国内组建危机处理团队,一方面协助海外参展团队处理现场危机,另一方面协调应对和尽力消除该危机在国内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建议危机处理团队中有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总负责人,团队可包括法务人员、媒体公关人员、研发人员等。法务人员负责处理从现场传递回来的法律文件,快速进行知识产权分析,与海外现场的律师进行沟通,并准备提供后续法律支持文件。媒体公关人员负责制定媒体宣传策略,与国内外媒体沟通,向主管政府部门汇报事件情况。研发人员负责分析被查抄产品所涉及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了解参展地的展会规则

    美国展会相关知识产权规则

    德国展会相关知识产权规则

    法国展会相关知识产权规则

    审核参展产品和布展材料

    参展企业应针对参展产品和参展材料,结合参展地的知识产权规则进行分析评议,研判风险。企业应尽量选择市场份额大、没有知识产权风险或风险可承担的产品和材料参展。

    参展产品和材料可能同时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通常,应在技术上对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生产制造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进行分析;对产品及其包装上的标志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进行检索分析;在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和广告材料(展台展板设计、文字资料、图片、计算机软件、广告语、宣传彩页、宣传视频音频资料、公司中英文网站等)内容是否侵犯他人的版权进行分析。

    准备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证明对知识产权合法拥有的证书,获得的许可证,以及可以证明合理使用知识产权的材料、法律依据、初步证据等既是企业参展的护身符,同时也是企业打击他人侵犯自身知识产权的利器。企业在参展前应充分准备,具体清单参见下表。

    海外参展展前准备材料清单

    预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有条件的企业,可在参展资金中预留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费用,提交海关备案和保护信函的费用,聘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的费用,后期民事诉讼程序的费用,提起赔偿诉讼的费用以及请求专利无效的费用等。

    采取风险防范规避措施

    针对参展中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被他人侵犯的风险,展前可采取海关备案、获取知识产权、开展规避设计和协商谈判、攻防布控、收集侵权证据和联合参展等多种防范规避措施。

    海关备案

    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实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海关可根据权利人的海关备案对过境侵权产品采取强制扣押等措施。参展企业一方面应查询与参展产品关联度较大的知识产权是否已在国经海关进行备案,提前进行风险布控;另一方面也应将自身在参展地获得的知识产权进行海关备案,以阻击竞争对手。

    获取保护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只有在参展地申请并获得权利的知识产权才能受到当地法律的保护。因此,企业在参展前,应确保自身的知识产权在当地获得保护,一方面可防止企业产品被低成本模仿,另一方面也防止他人反以权利人的身份指控自己侵权。具体措施包括:涉及创新技术的,及时申请专利;涉及商标的,及时申请注册;涉及版权的,应根据参展地和我国缔结的协定分析国内的作品在当地如何获得保护,进而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规避协商

    如果自身产品在参展地有较高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可以考虑采用规避设计绕过对方的知识产权藩篱。例如,提前修改产品技术方案或更换商标标识等,尽力避免落入他人权利保护范围。如果是在临展前才发现准备好的参展产品、材料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企业应及时与权利人进行协商谈判,力求获得知识产权许可,扫清参展前障碍。

    攻防布控

    企业如果无法通过规避设计或协商谈判的方式化解风险,也可以采取一系列攻防布控措施提高对抗筹码。例如,对于专利风险,企业可以在参展前主动请求宣告风险专利无效,或针对他人专利的相关技术申请外围专利以求获得交叉许可。

    收集证据

    参展前,企业可以对其他参展商涉嫌侵权的竞争性产品进行初步调查。如通过登录竞争对手网站等方式获取竞争对手可能参展的新产品信息,就其涉嫌侵权的产品作必要的对比分析,委托专业律师寄发警告信,预先阻止涉嫌侵权人参展。

    联合参展

    企业可以通过组建联盟、加入行业协会等形式与相关的企业和机构联合参展,共同抵抗知识产权风险。

德国展会相关知识产权规则

    德国有展览业王国之美誉,全球210个有影响力的专业展览会约三分之二在德国举办。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严格,在展会方面主要有海关扣押、临时禁令、警察扣押等。其主要规制措施见下表。

德国展会涉及的主要知识产权规制措施

规制措施 简介
海关扣押 海关对涉嫌侵权的展品予以扣押是常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扣押地点包括海港、航空港、国际展会等。申请海关保护的权利人向海关备案登记知识产权。如有涉嫌侵权的货物入境,权利人可在展会前或展会中向海关申请予以扣押,例外情况下海关可在申请前或在申请获得批准前采取行动,一般需以银行担保等方式提供预先财产保全。海关也可自行决定扣押有重大侵权嫌疑的货物,执行条件是:知识产权所有人提出申请、相关知识产权有效、海关怀疑侵权。被扣押人应及时提出异议,书面表明不同意销毁涉嫌侵权的产品。有十日的异议或上诉期限;后续法律程序是民事诉讼;如不提出异议则永久扣押。
临时禁令 临时禁令是一种为避免申请人因拖延决定而无法弥补损失,法院根据权利人申请而签发的禁止涉嫌侵权产品参展的强制令,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临时禁令的申请条件为:①情况紧急;②临时禁令的签发可避免更大的损失;③禁令的签发可避免侵权范围扩大等。执行条件为:技术简单、权利是有效的、显而易见的侵权、案件紧急。后续法律程序是口头审理或民事诉讼;如不上诉可成永久判决。
如果启动正式的知识产权诉讼,临时禁令程序则被正式的诉讼程序吸收;但在临时禁令未被解除期间内,须先执行禁令的内容。临时禁令取得容易,执行简单,被申请人的防御措施又十分有限,所以成为权利人常常采用的一种措施。被申请人往往因此措手不及,参展计划被打乱,造成的严重后果几乎与诉讼判决不相上下。
临时禁令的内容一般包括:一是要求停止侵权,比如停止展出侵权展品,撤下相关宣传资料、海报和广告等,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召回已经投放市场的产品;二是要求披露信息,比如通知产品来源,推销渠道,生产、订购、销售数量,为以后索要损害赔偿做准备。有时,申请人还会申请查封和扣押侵权产品,被申请人会被要求将侵权产品交给强制执行人。但是,临时禁令不能用于决定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不能包含全面提供信息的要求。
临时禁令案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不能太复杂。在德国,法院一般不会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发布临时禁令,因为这些专利是否受到侵犯需要专利律师检查,耗时较长,而临时禁令从申请到发布一般只有一两天的时间。当然,如果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比较简单除外,或者涉案专利此前已经成功经受过异议或无效等程序的考验。所以,临时禁令所涉及的一般为外观设计、商标、版权等相对比较直观、容易判断的知识产权。
临时禁令的程序相对简单,一般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申请人也可先向被申请人发出警告信,要求停止侵权,但这不是必经程序。申请人只需向法院书面保证所提供的证据真实,即不必提供具体证据,也不必进行任何公证。但是,申请人需充分证明自己是某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即证明其拥有德国专利或者欧洲专利的德国进入部分、实用新型、有效注册的德国商标,或者有效的版权,且其提出申请的权利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并需证明侵权行为十分明确,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也清晰明了。还应证明存在高度紧急性,一般来说,如果申请人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临时禁令的申请,法院会推定紧急要件成立。
法院在收到请求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针对展会的案件可能更迅速。法院通常不会开庭审理,也不听取被申请人的申辩。法院如果颁发临时禁令,会直接通知申请人,但不会告知被申请人。由申请人在法警的协助下把禁令送达被申请人,且必须在1个月内送达,逾期不送达法院将会取消该禁令。
被申请人收到临时禁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可请求警方协助,或者请求法院下令处以罚款或者监禁,最高可达50万欧元。
一般签署临时禁令三四周后,被申请人还会收到收尾函,即承认临时禁令的规定,确认侵权成立。如果没有抗辩或者拒绝出庭,会导致直接败诉。企业产品再次进入德国时将会被扣押。而且申请人的权利将延伸至欧盟各成员国,没有主张权利的被申请人的产品可能再难打入德国甚至欧洲市场。
被申请人可以就临时禁令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收到异议申请后必须开庭,但只接受实际可得的证据,不认可无法证实的口头陈述和不能到庭的证人证言。如果被申请人认可侵权行为,但是不愿承担费用,可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签署停止侵权声明,通过及时行动证明申请人的临时禁令是多余的,应当由申请人承担临时禁令的费用。法院会作出裁决,败诉方可以提起上诉。被申请人也可以向法院要求对方限期提起诉讼,通过诉讼使法院听取双方意见并作出有约束力的判决。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被申请人可向法院请求取消临时禁令。如果法院认定临时禁令是无理的,或者申请人没有及时提起诉讼导致临时禁令被取消,被申请人有权通过诉讼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由于执行临时禁令而停止生产、停止供货、修改广告等产生的费用。所以,被申请人最好对临时禁令提出异议,如果不提,将失去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
警察扣押 警察扣押通常发生于展会期间。执行条件为:合理的初步怀疑、存在故意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权利是有效的。有三个月的异议或上诉期限。警察扣押的后续程序是刑事诉讼,法律效果是结案或确定赔偿金。
刑事执法措施 德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中有相应的刑事处罚,根据行为的性质可能会对行为人处以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由于刑事处罚的严厉性,许多权利人偏好刑事举报,但实际上真正进入刑事程序的非常少。
 

法国展会相关知识产权规则

    法国是欧盟的经济文化中心之一,是欧盟的重要成员,和德国一样在全球展览业领域占据重要地位。法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样严格,其展会知识产权规制措施也分为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大类。其主要规制措施见下表。

法国展会涉及的主要知识产权规制措施

规制措施 简介
海关扣押 由权利人申请或海关依职权执行。由权利人申请时,如海关人员发现涉嫌的物品是假冒的,最多可将物品扣留10个工作日,并通知权利人同时向其披露有限的信息,以便权利人确定商品是否属假冒从而可以在海关扣留货物的10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海关会将货物归还。依职权执行时,则会通知权利人及检察官,权利人可在接到通知起3日内向海关申报权利,否则海关会归还货物;如果产品明显是假冒的,并且没收的数量非常有限,则海关人员可以主动销毁这些产品。
调查取证程序 只能在展会前申请。申请执行的条件为:紧急且理由充分(所谓紧急即双方当事人没有就同样的事项讨论过,或者原告知道该事项分别不超过6或9个月;理由要充分,即提供可靠证据)。申请后通常会在1至2天内颁发令状;令状的执行范围根据令状的内容为限,可将涉嫌侵权的产品从展会中清除出去,并可扣押部分或全部产品。后续诉讼程序必须在“调查”开展后的20个工作日内或31天内(以较长的为准)提出,否则“调查”就会失效,可能会要求索赔人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没收及禁令 申请时间:必须是展会开始之前。执行条件:紧急且理由充分(紧急就是要有证据证明常规过长的诉讼周期可能给权利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且索赔人对侵权行为的态度也应及时表现出来,即如果自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张,其后提出的临时救济申请就可能会被驳回;理由充分即需要有能对侵权行为做出迅速评估的最基本的证据)。
 

美国展会相关知识产权规则

    美国展会的知识产权规制措施分为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大类型。其中比较常用的是民事措施和行政措施。在民事措施上,以颁发临时禁令最为常见。在行政措施上,以海关边境执法措施和“337调查”最为常见。在执行上,美国法律对执法措施的适用规定比较严格,并不特别偏向权利人。其主要规制措施见下表。



    美国展会涉及的主要知识产权规制措施

规制措施

简介

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执法措施(“337调查”)

根据美国关税法第 337 条,如果外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侵害了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可向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控告。ITC经过调查核实后,可颁发强制排除令或禁止令,由海关采取相应措施扣押侵权产品,即建议美国海关阻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或针对已进口到美国的侵权产品,要求企业或个人停止销售、广告宣传、市场开发等行为。
“337调查”的特点包括:胜诉结果由美国海关自动执行;提起337诉讼的同时可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337诉讼一旦启动,应诉方不参加诉讼则自动败诉,自动导致其产品被驱逐出美国市场。

海关边境执法措施

权利人可以将其商标和版权在海关备案,海关在检查进口物品时可以自行认定相关物品是否侵权并决定禁止进口或扣押。对于没有备案的联邦注册商标和版权,海关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处置其仿冒商品。侵权物品被扣押后,如果得不到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将被没收并销毁。针对专利权则无备案程序,但海关会依据排除令阻止专利侵权产品入境。对于涉嫌版权或商标侵权的物品,美国海关的移民与海关执法局有权扣押,相关刑事程序由美国司法部在侵权行为地的联邦检察官启动。
中国赴美参展的物品如果涉嫌侵权,即使该企业之前没有卷入过任何侵权诉讼,也有可能在入境时被海关截留,导致无法出现在展会上。对于已进入美国的侵权展品,可能被禁止展出。

临时禁令

美国的临时限制令和初步禁令均是在法院尚未对案件实体问题做出裁决之前的救济措施,可以统称为“临时禁令”。两者获准均需法院进行如下评估:①申请人实体胜诉的可能性;②如果拒绝发布禁令,申请人是否会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③申请人的损害是否大于相对人因发布禁令而遭受的损害;④是否影响公共利益。如果对这四项因素评估的结果显示有利于申请人,法官则可在当天就颁发临时禁令。

扣押涉案物品或人员

在诉讼开始或进行过程中,为了保证证据不会灭失或转移,或申请人胜诉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扣押物品、冻结账户、拘留涉案人员等,具体类型由法院所在地的州法律所规定。类似于我国法律中的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措施,但范围更广。州法院审理的案件可以在诉前执行相关措施,但联邦法院审理的案件必须在诉讼提起后才能执行。

 

海外参展展前准备材料清单

展前准备材料清单

材料种类 具体说明
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法律状态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商标注册证书、商标续展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原始而具有独创性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等;发表或登记证明等;软件登记证;音乐视频的使用许可协议;作品系合作创作、科技成果系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协议书等。
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解决潜在知识产权风险的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风险专利权利人的授权书、参展产品所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已由第三方解决等证明材料:参展产品如曾发生过专利、商标、版权纠纷而被法院或其他权威机构证实没有产生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明:如判决书或者其他行政司法文书;当地知名律所出具的不侵权分析报告。
反制他人的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他人侵犯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和起到无效对方知识产权作用的材料。
展会举办方发布的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文件 展会举办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判例等;参展企业事先对非展会举办地境内形成的证据材料按其法律规定做好的翻译、公证等。
其他 委托他人或单位处理相关事务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海外参展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何应对?

    遭遇警告应如何应对?

    警告信是权利人进行私力救济的一种方式,一般是要求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参展企业收到警告信后应核实警告信的发出人是否为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并判断自身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如侵权事实是否清楚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等)。

    如果认为内容属实且标的值合理,可以与该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尽量选择和解,以避免进入冗长的诉讼程序或遭受临时禁令等强制措施。

    如果认为不构成侵权,可拒绝签署警告信,同时可以提出反警告,并向法官或者海关书面申请保护。如果对方的无理警告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因非法干涉他人商业经营活动的损害赔偿责任。

    遭遇执法应如何应对?

    如遇相关执法人员根据临时禁令前来扣押或没收展品时,应沉着冷静,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以及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处理,并积极寻找一切维权途径,尽力降低企业损失。企业可在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寻求解决途径,可依照当地法律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申诉、上诉等,并提交证明未侵权的相关证据。同时,应避免因抵抗或妨碍执法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遭遇侵权诉讼应如何应对?

    参展企业遭遇侵权诉讼,可采取的措施包括:

    — 针对诉讼程序提出异议。比如原告不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或者超过诉讼时效等。

    — 进行不构成侵权的抗辩。比如根据侵权判定标准,结合展会举办地的相关法律,搜集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产品不构成侵权。

    — 提出权利无效请求。对诉讼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评议,如判定权利不稳定,可依据参展地的法律法规提出权利无效或撤销或异议的请求,令对方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基础。

    — 提起反制性质的诉讼。分析对方产品是否落入到己方或关联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一旦发现对方产品侵犯己方知识产权,可提起反制性的诉讼,谋求和解。

    求助外力和舆论引导

    当参展企业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或参展产品被当地海关、法院等机构扣押或没收时,可向展会举办方或我国有关部门派驻展会的知识产权工作站等机构寻求维权协助;可积极寻求外部力量的支持,例如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

    企业应建立高效的新闻发布机制,与国内外媒体构建良好的公共关系,可选择适合自己并有一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媒体作为固定交流对象。当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应引导媒体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先声夺人,减少负面影响。

海外参展遇他人侵犯自身知识产权如何应对?

    开展分析评议

    参展中,当发现有参展产品涉嫌侵犯自身知识产权时,应立即保留好证据,并确认自身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和稳定性。根据收集的证据材料,自主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律师对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评议。涉及专利侵权的,企业应将对方参展产品的技术特征或参数与己方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对比,依据对比结果选择维权策略。

    准备相关材料

    视侵权情况,参展企业应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包括:请求(起诉)书、侵权人主体信息、侵权行为的描述、诉求等;证明自身享有知识产权的证据;对方实施侵权证据,如侵权产品实物或样品、销售记录、销售发票、侵权产品广告、网络信息、证人证言等;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授权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

    对涉嫌侵权的展品可以通过拍照、索取产品宣传册或者购买等方式来固定证据,必要时还可通过公证方式保全证据。对无法取得的证据可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为日后诉讼做准备。鉴于不同国家的证据制度存在差异,我国企业在取证时一定要符合展会所在国的法律,最好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律师予以处理,避免证据被认定为无效而无法在诉讼中被采信。

    寻找渠道和采取措施

    参展企业可通过展会举办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部门、展会举办地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部门采取维权措施。

    — 发警告信。指出对方存在的侵权事实,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 沟通协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对方侵权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达成一致的,应订立书面协议。

    — 申请执法。依据展会举办地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提出诸如扣押和没收产品的执法申请。

    — 申请禁令。依据当地法律向法院提出申请诸如颁发临时禁令等措施规制。

    — 提起诉讼。凭借侵权证据和知识产权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自身权利。

海外参展后还可以做哪些事情?

    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除了预防在先、积极应对之外,事后处理也非常重要。

    妥善处置 挽回损失

    参展企业在展后应及时针对纠纷进行深入系统地分析论证。如果确认自身不存在侵权,而是对方权利滥用,企业应在诉讼时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临时禁令、赔偿经济损失,并向当地海关申请索要被扣押的参展产品。如果的确涉及侵权,企业应积极和权利人达成和解,争取获得授权,或者在有充分证据的条件下,采取提起无效诉讼等措施,为将来在当地参展和开辟市场扫清障碍。

    总结经验 提升能力

    参展企业应及时总结赴海外参展的经验和教训,加强类似知识产权风险的预警和管控能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处理能力。如适时对自身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工作进行评估,借鉴吸纳优秀企业的参展经验,提出适合于本企业的工作方案。此外,应主动将参展经验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反映,以便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

需要专业机构支持?

    制定海外参展策略、应对海外参展纠纷等可寻求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海外专利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机构的帮助。

    海外事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重大问题需要专家工作组支持?

    涉及产业发展或经济安全的重要海外参展相关事项,可寻求海外参展专家工作组的支持或与产业国际化发展知识产权工作组联系。

    海外参展专家工作组

    重大知识产权问题反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