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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价格对比形式的广告宣传(C-562/15)
2019-05-28 17:01:20 阅读

编者按:2012年,家乐福(CARREFOUR)在一则电视广告中使用价格对比的方式进行宣传,广告显示,ITM商店商品售价均高于家乐福。但广告选择的ITM销售网点类型是超市(supermarkets),而家乐福网点则是大型商超(hypermarkets)。ITM将家乐福告上法庭,认为家乐福使用价格比较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却不考虑销售网点之间的规模差别等客观因素,误导消费者,应当认定违法。预知结果请往下看!

 

背景2012年,家乐福(CARREFOUR)在一则电视广告中使用价格对比的方式进行宣传,对其销售的500种商品与竞争者(ITM以及其他)进行价格对比。通过这类广告,家乐福保证其供应的商品价格最低。广告显示,ITM商店商品售价均高于家乐福。但是,广告选择的ITM销售网点类型是超市(supermarkets),而家乐福网点则是大型商超(hypermarkets)。上述商店规模等信息仅仅出现在家乐福网站首页。广告只以小字写明,有关最低价格的保证只适用于CARREFOUR和CARREFOUR Planet两类商店,不适用于CARREFOUR Market,CARREFOUR Contact或者CARREFOUR City。

ITM将家乐福告上法庭,认为家乐福使用价格比较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却不考虑销售网点之间的规模差别等客观因素,误导消费者,应当认定违法。2014年12月31日,巴黎商业法院认定进行价格比较的销售网点的选择方式既不中立也不客观,破坏了价格比较的代表性,同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所选商店之间存在规模和经营模式等差别,判决涉案广告宣传具有误导性。

家乐福不服该判决,向巴黎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决定中止案件审理,并请求欧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就以下问题作出初步裁定:(1)《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规范误导性和对比性广告的指令(第2006/114/EC号)》(以下简称《欧盟第2006/114/EC号指令》)第4(a)和(c)条是否应当解释为,只有在同样规模和相同经营模式的商店之间进行价格比较才是合法的;(2)如果在规模和经营模式存在差别的商店之间进行对比,上述差别信息是否属于应当告知消费者的必要信息?;以及,(3)如果是,如何告知?

结论】欧洲法院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如下:

(1)  对规模和经营模式不同的商店商品进行价格对比的广告宣传,只有在广告宣传中,明确告知消费者有关对比商店之间存在规模和经营模式差别等信息后,才属于合法宣传。

(2)  受理法院认定涉案广告宣传是否满足“客观比较”的要求或者存在误导性时,应当考虑一方面,广告宣传商品的普通消费者是否了解相应信息;另一方面,广告宣传包含的所有信息,特别是进行价格比较的商店的性质等信息。

评述】这并非欧洲法院首次处理有关大型零售商价格对比广告宣传的争议(2006年9月19日,LidI Belgium案(C-356/04);以及,2016年11月18日,LidI案(C-159/09)等)。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进行价格对比的商店之间存在规模或者经营模式(大型超商v.s.普通超市)差别。首先,欧洲法院重申在先判例中已经确认的有关对比广告的结论,即对比广告“本身(per se)”合法,只要其符合《欧盟第2006/114/EC号指令》的相关要求——广告基于客观事实且不具有误导性。

从这个角度出发,欧洲法院确认,对价格具有可比性的消费商品进行客观比较的广告宣传是合法的。但是,欧洲法院补充说,如果进行价格对比的商店之间规模不同,而广告宣传中又没有对此说明,则存在消费者被误导的可能。这种情况下的对比广告宣传,由于欠缺必要信息说明,存在误导性。此外,依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内部市场企业对消费者不正当商业行为的指令(第2005/29/EC号)》(以下简称《欧盟第2005/29/EC号指令》)的规定,广告宣传未能清楚、明晰、确切、及时展示相关必要信息的,也应当被认定为存在误导性。根据以上分析,欧洲法院得出一项重要结论:正如佐审官(Advocate General)在裁定意见中提出的,不仅需要清楚提供相关信息,该信息还应当包含在广告宣传本身之中。

综上所述,欧洲法院在承认对比广告宣传具有促进竞争和有利于消费者等优点的基础上,强调应当进行客观对比,并且不得积极或消极误导消费者(《欧盟第2005/29/EC号指令》)。因此,仅仅证明展示的是客观事实是不够的,还应当确保没有遗漏必要信息,在广告宣传中以明确、可理解的方式向公众披露对比依据。否则,对比广告宣传可能因为误导消费者和改变消费者消费习惯,导致消费者作出的决定与如果知晓该必要信息可能作出的决定相反,而被认定为违法。



编译:刘丹,艾萨博睿法律顾问

来源:艾萨博睿(ELZABURU)知识产权

封面图片来源:必应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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