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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韩国维权赢得胜利
2009-03-19 15:13:00 阅读

    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五粮液集团韩国维权案终获胜利。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从五粮液集团代理方获悉,日前,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正式裁决,侵权公司韩国极东贸易株式会社负责人申永奎(音译)因违反商标法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并没收扣押的假五粮液590瓶,并处韩国极东贸易株式会社3000万韩元罚款。

    据了解,从2005年8月开始,申永奎分批次携带五粮液假酒入关,每次携带120瓶贴有假冒商标的“五粮液”在韩国釜山、首尔、仁川等地销售。截至2006年10月,申永奎共14次进口销售1680瓶假五粮液。

    2007年初,韩国仁川海关发现一批五粮液酒将进入韩国市场销售。由于此前五粮液集团在韩国对商标“WULIANGYE”和“五粮液”进行了海关备案,韩国方面将查获的酒样寄给五粮液公司。经五粮液公司鉴定,该批产品为假冒“五粮液”商标产品,请求海关依法扣留。随后,五粮液集团开展了维权行动。

    近几年,我国企业的品牌尤其是像“五粮液”、“海信”等驰名商标在国外被恶意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五粮液集团代理方负责人表示,针对海外商标维权,中国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报 记者 周渝利)

    五粮液在韩国的维权之路(引自百度百科)

    2003年2月14日,五粮液品牌的代理机构四川超凡商标事务所突然发现一名韩国人将五粮液的汉语拼“WULIANGYE”注册成商标。

    按照韩国商标法,一旦正式受理商标申请和发布公告,异议时间只有一个月公告发布时间是1月23日。

    2月19日,五粮液集团向韩国商标总局递交了异议申请,并出具了“五粮液”作为国际知名商标和品牌使用在先的证据。“对方的注册方式属于恶意抢注,想要误导消费者。”但韩方辩称,“五粮液”在韩国并不知名,注册不存在误导。

    五粮液的代理机构开始对韩国注册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在此之前,这个韩国注册人还将红星二锅头、湖南酒鬼酒等抢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的注册动机.

    3月30日韩国商标总局的最终裁定很快下来了:驳回韩国注册人的注册申请。今年4月2日,韩国方面将裁定通知书发给了五粮液集团,长达14个月的商标拉锯战终于告一段落。

    虽然这个案例是中国白酒企业首次在跨国商标纠纷中获胜,但是应该引起国内大品牌企业的警惕,尤其是一些准备拓展海外市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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