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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专利法改革推动国内途径专利申请
2014-08-10 19:02:00 阅读

    近日,西班牙部长理事会通过了一项改革现行《西班牙专利法》(1986年)的立法草案,旨在使《西班牙专利法》与国际专利制度框架相协调,强化西班牙专利制度,促使申请人能够更容易和快速地在西班牙获得专利保护。当前西班牙超过90%的专利申请通过欧洲专利局或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这是此次对专利法框架的重大改革的起因。此次改革包含一些显著变化,具体如下:
 
    推动通过西班牙国内途径寻求专利保护
 
    西班牙工业、能源和旅游部长José Manuel Soria 表示,立法草案的主要目标是简化专利授权程序、刺激创新以及推动《西班牙专利法》和《欧洲专利公约》以及PCT 制度相协调。相比其他欧洲国家,专利申请授权体系的改革使得西班牙能够颁发更高质量的专利。西班牙部长理事会发布的《专利法草案报告》亦强调构建强大专利制度的重要性,应通过专利法改革提升西班牙专利的形象,提高国内途径对希望在西班牙保护其发明的商业、公共机构和企业家的吸引力。专利法草案提议的改革之一,是企业家和中小企业的申请和检索费用降低50%。其他变化包括寻求申请日要求和《专利法条约》相关规定协调一致、减少行政负担以及将异议时间由授权前改为授权后等。
 
    雇员发明
 
    对于在执行劳动合同期间进行发明活动的职务发明,改革法案并未作出实质修改。然而,对于雇员并非执行发明任务而利用公司的知识或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的混合发明情形,改革法案阐明了执行权力的情形。根据改革法案解释导言,第四章关于雇员发明的部分,旨在更好地平衡雇员告知发明的职责和雇主回应和执行合同的职责。
 
    专利授权程序
 
    草案对专利授权程序作出重大改变,提议将现行的可选择性审查制度修改为需要对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强制性审查的制度。当前有两种专利授权程序可选。一般程序(general procedure)在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一般性可专利情况审查后,给予专利保护,并无新颖性或创造高度审查。一般程序包括1份报告,内容涉及发明的现有技术、初步不具约束力的评价新颖性和创造高度的意见,但不管报告内容如何,不影响专利被授权。授权程序(granting procedur)是在一般程序基础上增加了预先审查,以审查发明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并评价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草案解释导言解释,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更加完整和灵活的模式。新的专利授权程序包括技术审查、现有技术检索和意见书,这些关系到授权决定。专利法草案报告称,专利授权程序改革会有利于专利的法律确定性和质量。
 
    原始来源披露要求
 
    第五章引入对与来自动物或植物的生物材料相关的发明的新的申请要求,要求披露发明中来自动物或植物的生物材料的地理来源或原始来源。披露的消息不会预判专利的有效性。
 
    药物补充保护证书
 
    法案将药物补充保护证书纳入保护范围。补充保护证书用于补偿提交药物专利申请到批准药物上市之间损失的专利保护时间,旨在鼓励药品开发和研制。对于欧洲法规留待国内法律裁决的部分,法案第五章第四部分做了规定,包括对补充保护证书的申请、审理和维持。
 
    强制许可制度
 
    改革草案重排和简化了强制许可。移除了大量专利实施举证的规定,包括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如制造用于向有公众健康问题的国家出口的药品。此外,删除出口必要性作为实施强制许可的有效性基础,保留专利发明的实施不充分、从属于其他专利、公众利益需要等实施前提。改革草案明确将补充保护证书也纳入强制许可范围。待西班牙议会最终批准以及国王正式签署和颁布后,新法将于官方公报公开的6个月后生效。
 
    (来源:国外知识产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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