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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整合专利诉讼制度
2014-05-25 18:55:00 阅读

    近日,韩国知识产权委员会(PCIP)提交一份提案,建议整合韩国现行的专利诉讼制度。该提案指出,在现行专利诉讼制度下,专利侵权案件和无效案件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审理,这种分立的诉讼制度不利于审判过程中专业知识的运用,而且会导致诉讼期限延长。鉴于此,该提案建议指定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和大田市地方法院专属管辖专利侵权案件;扩大专利法院的职权范围,增加对上述两个地方法院专利上诉案件的审判权。
 
    现行专利诉讼制度
 
    现行的韩国专利诉讼制度将专利案件分为侵权案件和无效案件。其中,无效案件由韩国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上诉案件提交至专利法院;侵权案件由22个地方法院(包括30个分支机构)负责审理,地方法院可以对专利保护范围进行确认,对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复审,但无权决定专利有效性,来自地方法院的上诉案件提交至5个高级法院。所有针对专利法院和高级法院判决结果提出的上诉全部由最高法院审理。
 
    由于专利的侵权与无效分别由不同机构审理,可能导致同一件专利在侵权与无效审判过程中对专利保护范围认定的不同。为了解决此类问题,韩国专利法规定,在必要情况下,专利无效审判可以暂时停止,直至相关的专利侵权诉讼结案;同样,也允许专利侵权审判暂停来等待专利无效案件的进展。但是,由于此项规定并非强制执行,判决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仍可能出现。由于专利诉讼涉及大量专业知识和经验,目前地方法院往往尊重无效判决的结果。
 
    韩国知识产权委员会提案
 
    韩国知识产权委员会(PCIP)的提案旨在提高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专业水平和处理速度,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数量的急剧增加。知识产权委员会认为,该提案可以有效解决两大问题。第一是大部分地方法院审理专利侵权案件过程中专业知识和经验缺乏,目前除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外,大部分地方法院审理侵权案件的经验都十分有限。第二可以加速案件审判进程,现行制度下为了避免审判标准的不一致,地方法院经常暂停侵权诉讼进程,以等待知识产权法庭或专利法院对专利有效性的认定。
 
    也有人对此项提案持不同意见,认为如果将所有地方法院涉及专利案件的上诉专属管辖权都交给位于大田市的专利法院,会给居住在大田市以外的当事人带来不便,也不利于对远离大田市的证据、证人或具体地点的调查取证。此外,对于地方法院专业知识和经验缺乏的问题,可以通过在法院中建立专利部门来解决,法院指派法官在专利部门中专门负责专利案件的审理,同时选送技术人员到该部门协助解决专利纠纷。
 
    提案前景
 
    整合专利诉讼制度,可以避免同一件专利在无效案件和侵权案件中执行不同的审判标准。但是,反对者提出仅指定首尔和大田两个地方法院专属管辖侵权案件过于局限。最终可能的折中方案是一审阶段仍维持现行制度,在上诉阶段集中到专利法院审理。
 
    韩国知识产权委员会计划在与最高法院和司法部门磋商之后,敲定提案内容,提交国会讨论,韩国专利诉讼制度最终将如何整合值得关注。
 
    (信息来源:知识产权竞争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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