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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外观设计”更名为“注册设计”
2014-03-10 18:29:00 阅读

    根据2013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外观设计现代化法和展会临时保护通知修改规定的法案》,德国对外观设计的名称、无效程序、申请和展会保护等内容进行了修改以简化相关流程。其中,从2014年1月1日起,德国将当前使用的专利术语“外观设计(德语Geschmacksmuster)”改为“注册设计(德语eingetragenes Design)”。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局长鲁道夫·舍费尔(Rudloff-Sch?ffer)表示,更名能够使德国的相关术语更好适应语言的发展。“注服务发展册设计”这种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将会更容易理解,即同时包含产品的形状和外观。
 
    该法案还增加了针对注册设计的无效程序。如果一件设计已有在前申请,那么德国局位于耶拿的设计部门有权宣告该设计注册无效。注册设计的无效可以根据绝对事由或相对事由。从2014年1月1日起,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若欲无效一件注册设计,则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舍费尔表示,实践证明,在德国局之前的注销程序对商标和实用新型而言是成功的有力工具,因此将其引入到注册制设计中是符合逻辑的做法。同样,德国局希望获取一种在德国局之前的快速、低成本的注册设计无效程序。
 
    同时,该法案还涉及注册设计的申请和展会保护等内容。今后,注册设计的申请手续将进一步简化,一件多项申请可包括不同种类商品的设计。获取展会保护通知的途径也会更容易,展会保护通知将不再公布在联邦法律公报(Bundesgesetzblatt)上,而是通过电子联邦公报(Bundesanzeiger)进行公告。
 
    此次法案修改旨在改善注册设计专利环境。赋予设计部门宣告无效的权利,可使无效程序更便捷,从而更加严格地防止设计者滥用专利权,亦有助于提高德国局的工作效率。德国外观设计法在2004 年的修改中,将申请包含设计项数由50件扩大到100件,并取消基础设计,此次修改进一步取消多项设计必须属于同一种类的限制,在政策上为设计者提供更加优惠的申请条件和更简单的申请程序。此外,法律条文的电子化公告方式使得公众和企业能够更便捷了解注册设计的保护状况,亦能更全面地保护权利人利益。
 
    (信息来源:知识产权竞争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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