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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力焓——专利国际申请的费用及其控制策略研究_基于专利审查高速路的研究视角
2014-10-01 09:59:00 阅读

    专利申请是专利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授权的基础,同时也是企业进行全球专利布局的第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称为官费。另外,专利申请人可以聘请专利代理人为其提供专业服务,需要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专利申请的费用是理性经济人进行专利申请活动时必然考虑的因素,申请费用将作为成本的一部分纳入到成本-收益的权衡之中。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下文简称PPH)是专利全球申请的途径之一,主要分为常规PPH途径(分别基于PCT路径和巴黎公约路径)和PCT - PPH途径,费用与以往的专利国际申请存在关联之处。本文试图通过对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申请优势的解析,以期揭示出专利审查国际协作对专利国际申请费用的影响,并对我国专利国际申请费用的控制策略提出建议。

 

    1 全球专利申请趋势与专利国际申请费用

    近年来,通过PCT途径的全球专利申请的数量总体上呈现大幅上升的态势。图1反映了1991 - 2012年间全球PCT专利申请的整体趋势。1991 - 1995年,PCT专利申请缓慢地增长;1995 - 2008年,PCT专利申请快速增长;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 - 2009年,PCT专利申请出现了小幅的下滑;2010年,PCT专利申请出现强劲反弹,申请量增长5.7%,专利申请量的恢复快于全球整体的经济复苏(2010年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为5. 1%) ,增长的申请量中,中国和美国所占的份额最大。自2010年以后,PCT专利申请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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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总体数量上看,全球PCT专利申请自1991年以来保持了持续上升的态势。除受到经济危机影响的2009年以外,自1991 - 2012年的全球PCT专利申请均保持正增长率。全球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意味着专利总费用的增长。专利费用的存在使得专利申请人在专利全球布局时将谨慎选择进入的国家,反复权衡专利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与专利在该国未来的市场前景。日益增长的专利费用使国家在专利领域面临更复杂的宏观调控局面,如专利费用的收支专利审查人员的聘用专利审查机构的建设等等。对此,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研究。Harhoff等人分析了专利申请费及专利文本翻译费对专利申请人行为的影响机制,证实了专利费用对专利申请人行为的存在或促进或抑制的作用;文家春、朱雪忠结合我国政府实施专利费用政策和专利制度运行的形状,分析了政府实施专利费用资助政策对我国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HessGlenn分析了美国专利商标局提高专利费用的情况及应对策略;Kim Weonseek等人通过研究低成本科研的高效商业化模式,分析专利授权率对专利研发成本的影响,并探讨了专利费用的控制策略;De Rassenfosse等人也研究了专利费用对专利申请人行为的影响,同时对合理专利费用的设置提出了建议。

    目前,专利全球申请的费用多数是用美元结算。一般情况下,我国的专利申请人提交一件专利国际申请,指定一个国家,需要向外国专利局和专利代理人\律师支付数千美元,如指定美国平均大约需要5 194美元。申请人还需要支付PCT国际阶段的费用,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中国公民提交PCT申请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可以减少90%。随着越来越多的发明创造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获得专利权,专利费用的控制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专利国际申请费用着眼,以专利申请高速路为例展开研究。通过分析专利审查高速路对于专利国际申请的优势,剖析专利国际申请中对专利费用的影响因素,找寻合适的途径来减少获取专利权所支付的费用,以期为我国的专利费用政策和我国专利申请人的国际申请战略提供有益的启示。

 

    2 专利申请的费用简析

    专利申请阶段的费用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和公布印刷费等等,根据申请的不同情况,还可能产生优先权要求费和实质审查费等。经由PPH途径进入各国的专利申请与传统的专利国际申请途径一样将面临这些费用。2010年修订的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以我国为例,2000年12月19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441号)详细规定了各项收费的具体标准。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对PCT专利国际申请收费的更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调整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64号) ,对我国的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调整后我国的PCT专利申请收费相比过去有些许波动。在PCT申请国际阶段部分其中增加了一项恢复权利请求费1 000人民币元。另外,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年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 000美元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同时,如果国际申请是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费减缴100 - 300瑞士法郎。

    PCT专利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后,申请人将涉及到初审阶段和实审阶段的各种费用。分别以美国和中国为例,当PCT专利申请指定美国进入美国国家阶段后,需要收取基本的检索费和国家阶段的审查费等等;类似地,在中国国家阶段,涉及的费用有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和实审费等等。

    在专利申请大国的倡导和通力协作之下,一些国家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构建了专利国际申请的新渠道 专利审查高速路(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是指,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该申请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首次申请和后续申请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的工作结果可被后续申请的专利局(OSF)获得等,申请人即可以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的工作结果为基础,请求后续申请的专利局加快审查后续申请。在PPH模式下,由于后续申请局采用了首次申请局的审查信息,从而减轻了后续申请局的工作负荷。基于审查信息的共享,后续申请局有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加速审查,节省专利申请的时间和成本。PPH与PCT体系相互兼容,PCT专利申请人从特定的国际检索单位接到肯定性的书面意见或从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收到肯定性的国际初审报告,指出该PCT申请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具有可授权性,申请人可据此提出PPH申请加快审查。目前,我国专利审查高速路对外合作网络已初步形成,自2011年开展首个试点以来,已与国外16个专利审查机构达成PPH试点合作协议,我国申请人可以向日本美国等与我国有合作协议的专利审查机构提出PPH请求,截至2013年底,我国通过PPH途径提交的国外专利申请已有836件。

    在PPH途径中,平均的审查周期大幅缩短,审查速度加快,专利申请授权的可预期性提高,审查效率提高,减少了重复审查的工作量,各国的审查和检索资源彼此之间得到了高效和充分的利用,从而也使申请人节省了大量的申请费用。

 

    3 影响专利国际申请费用的因素

    3. 1 专利授权率提高,减少为获取专利授权的预期费用 在PPH途径中,授权率大幅提升 授权率的提升将减少专利申请人为了获取授权而进一步支付的各种费用,增加了费用的可预期性。

    在美国,专利申请的平均授权率为53%,而通过PPH途径的授权率达到87. 9%,通过PCT - PPH的授权率更是高达90. 3%。在PPH的高授权率中,其中很大一部分的专利是仅通过一次审查就获得了授权。在美国,相比于所有专利申请的一次授权率,通过PPH途径的一次授权率提高了约10个百分点,而PCT - PPH途径较PPH途径并没有明显优势。 美国的专利体系自1790年设置以来,为实现激励创新而持续关注专利的审查质量,对于一次审查即获得授权,美国表现了更为谨慎的态度。

    高授权率增加了申请人对于专利申请费用的可预PPH途径也将进一步节省专利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后续为获得授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3. 2 提交PPH请求本身不需要费用或者仅需要较少的费用 在PPH项目启动之初,美国专利商标局针对PPH需要收取130美元的申请费。随着审查信息共享机制的推广,PPH的优势使多数国家意识到该合作模式在加速审查缓解审查积压的积极作用。时任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David Kappos说道: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计划有很大的潜力,以减少各专利局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并提高工作质量 通过废除申请费,我们期望看到更多申请人利用PPH计划”。

    在我国目前签署的PPH协议中,向多数局提交PPH申请是不收取费用的,比如美国和日本。仅有个别国家局如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收取少量的费用。相对于从PPH途径可以节省的费用,采用PPH途径本身的费用几乎可以忽略。

    3. 3 发放审查意见通知书次数减少,从而减少答复费用 在PPH途径中,由于后续申请局参考了首次申请局的审查信息,共享了检索资源和审查结果。在提交PPH申请时,为了符合加快审查的要求,向后续申请局提出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必须小于或等于在首次申请局中可授权的权利要求的范围。由于有首次申请局的审查结果可供参考,权利要求的严格对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后续申请局在审查中对可专利性进行判断的工作量,从而减少发放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次数,为专利申请人节省了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多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费用,同时规避了答复延期请求恢复权利等风险。

    根据2011年AIPLA经济调查报告,在美国每答复一次通知书的平均费用为2 086美元。在非PPH申请中,一项专利申请平均需要答复2. 49次通知书,总计费用为5 194美元。通过PPH途径申请,一项专利申请答复通知书的次数减少至1. 88次,费用总数为3921美元,比前者节省了1 272美元。PCT - PPH途径中,一项专利申请答复通知书的次数降至1. 17次,费用为2 440美元,比非PPH途径节省2 754美元。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减少,为申请人节省了一笔可观的答复费用。

    3. 4 继续审查请求和申诉率减少,节省官费,减少律师服务费的支出 在中美专利审查高速路中,专利申请进入美国后被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最终驳回通知(Final rejection) ,申请人还可以在收到通知的六个月内提出继续审查请求(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简称RCE)的请求。请求RCE需要的材料有:信息揭露陈述书(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修正的图样、新的争议理由和支持其可授权性的新证据等等。对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认定结果表示不满还可以提出申诉。修改提交相关的材料和申诉服务分别对应了不菲的律师费。在PPH途径中,美国的授权率达到87. 9%,PCT - PPH途径更是达到了90. 3%,高授权率减少了RCE和申诉的申请。针对美国专利商标局155件一次授权的专利审查进行统计,98%的审查员进行了新的检索,84%的审查员引用了额外的文献,40%的审查员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或约申请人进行面谈,持续反复的审查过程带来了高质量且稳定的专利权,从而进一步降低了继续审查请求的比率和申诉率。相对于非PPH申请31%的继续审查请求比率,PPH申请的继续审查请求比率为11%;而对于非PPH申请2.5%的申诉率,PPH的申诉率仅为0.3%。在2014年1月1日起生效的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费用表中,继续审查请求第一次请求的费用为1 200美元,第二次请求及后续请求费用均为每次1 700美元;申诉费的官费名目繁多,例如申诉告示费用为800美元,请求口审费用为1 300美元。单以继续审查请求最低官费计算,PPH平均节省官费240美元。由此可知,由于继续审查请求和申诉率的减少,申请人节省的费用远大于240美元。

 

    4 专利国际申请中成本问题的思考

    科斯定理指出: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只要交易成本为零,不论财产权归谁所有,达到均衡状态时都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考虑专利国际申请中的成本问题,就是需要设立一种制度能够降低专利国际申请的交易成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交易成本思想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价格理论方法不知不觉引入制度性判断的倾向。交易是制度经济学中最基本的事实,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活动都通过交易来完成。想要获得多个国家的专利权,专利申请人将发明创造分别提交到每个国家的专利审查机构,申请专利授权,就是专利国际申请最简单的交易方式。由于各个国家的专利法律制度的差异性,分别提交专利申请意味着需要了解每个国家的专利法和审查制度,这样的申请方式是非常不便利的,且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较大。当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授权国两个交易对象之间完成交易比较困难时,世界各国开始考虑构建合适的渠道,促使交易双方完成交易。于是,《专利合作条约》应运而生,一次申请可以指定多个国家,专利申请人不必耗费精力去掌握每个成员国的专利法和审查规则,它能促进和完成专利申请--授权的交易。在《专利合作条约》的框架下,专利审查工作仍然是各国独立进行,其中有大量的重复审查工作,耗时又耗力,PPH途径的出现,则进一步改善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

    专利申请人的专利国际申请费用中,一部分是价格成本,一部分是交易成本。通过PPH途径申请专利,各国专利审查服务的价格并没有发生改变,PPH途径节省的并不是价格成本,而是交易成本。专利申请的授权率提高答复审查意见的次数降低继续审查请求和申诉率减少,简化了专利申请--授权的交易过程,有效促进了交易的完成,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在社会生活中,使用便利的渠道更快更便捷完成交易往往需要支付对价。比如,乘坐汽车从A达到B地,人们一般都愿意支付,因为在此付出的交易成本是小于没有便利渠道时所支付的成本。多数国家的PPH申请本身不需要费用,就如同科斯所构想的那样,期望使交易成本无限趋向于零,从而实现资源的最有配置,有效促进科技创新。

 

    5 启示和建议

    为实现激励创新的目的,各国制定各项专利费用时会对本国的经济现状进行充分考虑,对本国国民而言,一般都具备合理性,例如我国政府还实施了专利费用的资助政策。由于各国的发展阶段不同,发达国家的专利费用对该国公民而言具有合理性,但对进入该国的发展中国家的申请人来说则具有挑战性。在同一个专利国际申请系统中,专利费用的高低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不同。当专利费用偏高时,发展中国家的申请机会受抑制的可能性较发达国家大;当专利费用偏低时,对发达国家的影响较发展中国家小,发展中国家能获得更多的申请机会。专利审查高速路为例的专利审查国际协作模式构建了一种便捷经济的专利国际申请渠道,通过节省交易成本,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5. 1 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制定合理的专利审查价格,保持供需均衡 在专利国际申请的过程中,官费的支付不可避免。官费的制定应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在考虑一般均衡的基础上制定。WIPO一直致力于调整和平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审查费用。不论其如何调整,都需要符合一般均衡的条件来制定价格。一般均衡是指专利审查的费用使得供需达到了均衡,专利申请人所能负担的费用能够支付专利申请至授权的官费,专利审查机构所需要收取的费用可以确保专利审查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价格制定过高,专利申请量将下降,而专利审查的资源将被闲置;价格制定过低,虽说可有效促进专利的申请量,但专利审查资源将面临严重匮乏的状态,专利审查工作将变得没有效率,专利审查质量降低,由此,专利质量也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供需均衡的定价产生一般均衡,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5. 2 参与专利审查国际协作,降低交易成本和价格成本 我国应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专利审查国际协作之中。虽然当前已与许多国家签订了PPH协议,且美日欧韩中构建了IP5 的合作模式,但是这些合作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调整,发展中国家在面对发达国家制定的审查方式有适应期,且这些模式能否一直持续下去还有待考证。

    目前的专利审查合作模式集中在提高效率节省专利申请交易成本的阶段。在专利审查国际协作过程中,费用的节省还可以从价格成本上考虑。随着专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国家之间可以通过签署协议构建审查费用的合作渠道。在一国已经缴纳过审查费用后,在后续申请国进行专利审查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交,反之亦然。免交范围首先可以从一部分的官费开始,如果施行顺利未给一国的专利体系造成冲击,则可以进一步扩大官费减免的范围。需要考虑的是,由于各国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费用差异很大,尤其是法律服务业。我国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由劳动密集型产业驱动,劳动力价格低廉,服务业并未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以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为例,美国律师费为2 086美元/次 (不考虑美国当地律师事务所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收费优惠情况) ,我国的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收费为1 200元人民币/小时,西部地区的收费与此相比下浮30%左右。我国专利申请的法律服务业的价格与美国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如果需要在服务费用上实现与发达国家互免,目前还有一定的难度。

    5. 3 创新型中小企业可利用合作渠道来获取专利权,开拓国际市场 目前,专利审查高速路的使用集中在我国的几家大型企业,如中兴、华为。这些企业更看重的是PPH途径可加速企业的全球专利布局,拓展海外市场。全球科技的迅速发展,新的科技创新点层出不穷,中小企业能更快更及时地抓住创新机遇,已逐渐成为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之一。中小企业资金有限,更多地集中在技术更新快短期能获得收益的科技领域。在价格固定的情况下,寻找良好的申请途径来降低交易成本不失为节省开支的好方法。PPH途径的专利国际申请的审查效率高,以美国为例,在PPH途径下,平均审查周期由29个月缩减到14个月,交易成本大幅节省,有利于技术更新快的中小企业提高盈利的可预见性,有助于中小企业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开拓市场。

    5. 4 整体考虑成本和收益,权衡专利申请费用和专利授权范围 目前的专利授权与否,仍由各国根据本国法律确定。专利费用的多寡的决定权在于专利申请的进入国,因此选择授权率高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少专利权稳定的申请途径能有效规避风险,控制专利费用。选择以PPH为代表的专利国际审查协作模式来递交专利国际申请,可以充分利用以上优势在PPH途径下,前后两局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权利要求需要充分对应,因此,首次申请时应尽可能获得较大的授权范围,为后续申请保留足够的授权空间。如果首次申请的授权范围较窄,则后续申请时的权利要求范围只可能会进一步缩小。虽然审查效率高等优势能节省交易成本,但是该权利要求范围的缩减影响到将来专利的使用和投资回报,则应整体考虑专利申请费用的成本和可预见的专利授权范围所带来的收益。如果节省的成本只能带来微薄的收益,又或者放弃PPH途径的成本优势所换取较大的授权范围能带来更大的收益,则可以考虑暂时不采用PPH途径申请,而改用PCT或巴黎公约途径,以期能获得比PPH途径更大的授权范围。

 

    6 结 论

    专利申请人提交专利国际申请时需要考虑支付专利申请费用,这是专利申请人期望获得海外专利权需要考虑支付的一部分专利成本,这其中包含价格成本和交易成本。目前,PPH途径对专利审查的价格没有较大影响,但其通过提高授权率降低答复审查意见的次数减少继续审查请求和申诉率,简化了专利申请--授权的交易过程,有效促进了交易的完成,降低了交易成本。在全球专利申请的大浪潮中,专利申请需顺应市场运作规律,采用供需均衡的定价,产生一般均衡,同时通过国际合作的渠道,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为科技创新提供最优的资源配置。

    (信息来源:《情报杂志》第33卷第10期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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