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地区)要点观察 > 韩国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报告》述评

韩国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报告》述评
2018-03-14 11:00:13 阅读

韩国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报告》述评
 
编者按:2017年4月21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发布了《2016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回顾了韩国知识产权局在过去一年里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修订、知识产权运用、区域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和全球知识产权合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本期信息速递对《报告》进行了全面解析,并指出其对我国制定知识产权政策的启示。

 
一、韩国知识产权局简介
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前身是1946年成立于工商部下属的专利署,1977年更名为韩国专利管理局并转属韩国产业资源部,1988年再次更名为韩国工业产权局。2000年6月,为了更好地反映该局的总体职能,韩国工业产权局更名为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2004年3月,KIPO转属科技部。2006年5月,KIPO改制成为韩国中央国家机关中首个自负盈亏的企业性机构[1]
KIPO下设12个部门,包括商标和外观设计审查部、信息和客户服务部、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部、知识产权政策部、战略和协调部、专利审查政策部、专利审查1部、2部和3部,以及知识产权复审委员会、国际知识产权培训机构和首尔分局。KIPO的主要职能有:1、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实行审查、授权和注册;2、制定保护商业秘密的政策;对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注册;3、解决知识产权相关纠纷;4、打击假冒活动;5、管理并公布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6、鼓励发明创新活动;7、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人力资源建设[2]

二、韩国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报告》内容概要
(一)知识产权数量统计
一是知识产权申请量略有下降。2016年KIPO受理的知识产权申请量——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总数量为451,622件,同比下降2.5%。其中,发明申请数为208,330项,同比下降2.3%;实用新型申请数为7,767项,同比下降5.2%;外观设计申请数为64,678项,同比下降3.9%。商标申请数为170,347项,同比下降1.3%。发明申请中共有45,406项外国申请,占发明申请总数的21.7%其中日本的发明申请数量最多(14,773件),同比下降3.3%。紧随其后的是美国(13,643件,同比下降6.9%)、德国(4,111件)、法国(1,766件)、中国(2,829件,上升45.3%)以及瑞士(1,411件)。
根据2010-2016年KIPO年报绘制图表(参见图1)可以看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量基本保持平稳,而商标申请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近年来增长较快。
图1 2010-2016年韩国知识产权局受理的知识产权申请量及总和(单位:件)
二是KIPO受理的PCT国际申请数稳步上升。2016年,KIPO受理的PCT申请数为15,595件,同比上升6.8%。
三是KIPO授权的知识产权量有所上升。2016年,KIPO授权的知识产权总量为286,586件,同比上升6.9%。其中主要原因是占申请量比重较大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和外观设计授权量同比出现了上升,分别增加了6.4%和1.9%,而比重较小的实用新型则下降了12.3%。
根据2010-2016年KIPO年报绘制图表(参见图2)可以看出,近年来商标注册量超过了发明专利注册量,外观设计注册量稳步上升,而实用新型注册量则出现了下降。
图2 2010-2016年韩国知识产权局各类知识产权注册量及总和(单位:件)
四是请求复审的数量有升有降。2016年,KIPO受理的复审请求数量同比下降了14.5%,为11,960件。其中,发明专利的复审量下降了25.4%,为6796件;商标复审量增加了4.8%,为4346件;外观设计增加了7.3%,为512件。
五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上升迅速。外国人指定进入韩国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上升迅速,2016年达到11,259件,同比增长13.4%。
六是海牙协定的国际注册量继续增加。韩国2014年7月参加了海牙协定。2016年,韩国作为来源国获得了共104件国际外观专利申请,以及981件国际申请(韩国作为指定审定办公室)。
(二)知识产权服务
1.减少“一通”审查时间
2016年,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一通审查时间为10.6个月,商标为4.8个月,外观设计为4.7个月。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0.6个月、0.1个月和0.3个月。
根据2012-2016年KIPO年报绘制图表(参见图3)可以看出,从2012年起,KIPO各类知识产权一通审查时间迅速下降。目前,发明和实用新型一通审查时间稳定在11个月以内,商标和外观设计一通审查时间稳定在5个月以内。
图3 2012-2016年韩国知识产权局各类知识产权一通审查时间(单位:月)
 
2.提高审查能力
通过招募审查员和技术检索外包服务提高审查能力。2016年,KIPO将86,811项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占申请量的47.2%)所需的现有技术搜索工作进行外包。KIPO将85,082项商标申请(占申请量的39.6%)和30,061项外观设计申请 (占所有申请的43.4%)的现有技术搜索工作进行了外包。
3.提高审查质量
一是通过审查复核来管理审查质量。随机选取案例进行抽查和进行PCT国际搜索检查的双重检测。2016年,KIPO对3981件发明和实用新型、5351件商标和外观设计进行了抽检。
二是对审查员和主管开展在线培训以提高专业技能。2016年,KIPO一共开设了4项基本课程、17项法律课程、22项实践审查课程、14项能力提升课程和67项关于尖端技术的审查员培训课程(共举行了124次)。
三是通过联合咨询委员会提高专利质量。通过该机构,审查员可增加与学者、研究人员、行业专家和专利律师沟通交流的渠道,更好地收集各方对于如何修改专利政策以提高整体专利质量的意见。
四是开展专利技术论坛以提升审查员专业技能。通过该论坛,一些大量申请专利的企业可以对专利审查员进行技术培训。例如,韩国现代集团和高通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和11月就企业专利战略和技术发展向审查员进行了介绍。
4.定制化的审查服务
一是继续实施“三轨制”发明与实用新型审查服务。KIPO按照申请人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时间安排提供最适当的审查服务。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人可以根据知识产权战略选择如下审查模式:加速审查、常规审查或迟延审查。
二是继续提供双轨制商标和外观设计审查服务。KIPO对商标和外观设计设置了双轨制审查系统。符合加速审查标准的适格申请人能够在申请商标之日起45天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之日起2个月内收到初步审查结果。2016年,KIPO接收了3,801件(2015年为4,214件)针对商标加速审查的请求(占所有申请的2.1%),以及4019件(2015年为4,592件)针对外观设计快速审查的请求(占所有申请的6.1%)。
三是继续实施“审查3.0”战略。KIPO继续通过促进申请者与审查员关于发明文本的相互充分沟通帮助申请者获得高质量的专利。具体服务包括:
(1)初步审查
2014年KIPO首次引入初步审查,申请人和审查员能够在一通开始前相互沟通,探讨审查的总体方向,提前解决任何可能的拒绝原因。2015年,所有加速审查都可以实施初步审查。
(2)对最终结果的预先复核
2015年,KIPO引入预先复核程序,该程序能够在最终结果通知申请人前询问申请人是否可以就被拒绝的原因进行答复。2016年,预先复核申请量较之2015年增加了2.8倍。
(3)一揽子审查
应申请人的要求,KIPO会一体化地审查与产品相关的发明、外观设计、商标申请,以方便企业制订合适的整体知识产权策略。2015年,KIPO将该服务进一步拓展至国家投资的R&D项目产生的新技术上。
5.复审
一是努力减少复审等待时间。KIPO已采取“三轨制”复审措施减少复审等待时间以尽快解决知识产权纠纷。2016年,KIPO采取分类复审:正常复审、加速复审和快速复审。各类复审受理的申请量及比重如下表所示:
表1 2016年韩国知识产权局三轨制复审量及比例

2016年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
(占比)
商标和外观设计
(占比)
总数
(占比)
快速复审 141(2.6%) 22(0.5%) 163(1.7%)
加速复审 1016(18.7%) 394(9.6%) 1410(14.8%)
正常复审 4278(78.7%) 3693(89.9%) 7971(83.5%)
总量 5435(100%) 4109(100%) 9544(100%)
二是采用视频会议进行口头审理。2014年4月,为了方便口头审理的操作,视频会议应运而生。2015年,视频会议广泛得到了应用。2016年,视频会议使用了248次,较之2015年增加了30%。一项针对视频会议使用者的调查报告显示,使用者的满意度为95%,并且98%的使用者认为会再次使用该服务。
三是积极开展活动提高复审质量。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决常常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引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前途。因此,KIPO特别注重复审的公平和准确性。复审员通常从发明/商标/外观设计审查员中选拔产生,确保每人平均至少拥有十年及以上的审查经验。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KIPO安排了各种培训课程,包括度身定制的在职培训、定期进修课程和法律课程。这些专员可以与法院法官和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自由交流。每个季度末,复审质量评价委员会对判决无效的复审决定进行重审以确保结论的正确性。
这些措施极大地提高了专利复审的质量,据统计,对复审决议不满而起诉至专利法院的比例仅有15.4%,在这些案例中,仅有25.3%的复审决议被法院撤销。
(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修订
一是修订了韩国专利法案。2016年3月29日,韩国专利法案进行了修订,主要目的是使专利费用的设置更加合理,根据修订后的法案,如果专利被无效掉而专利年费又提前预交了,多缴纳的专利年费可根据请求人的请求返回给缴纳人。
在原有的专利法体系中,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后要求进行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期限为5年。目前,专利法修订案将这一期限缩短至3年,这对于专利的快速确权以及减轻企业的专利预警负担有一定的好处。
二是修订了商标与外观设计审查标准。商标注册的审查标准发生了改变,新法案已于2016年9月1日生效。商标注册的审查时间进行了修订,指定商标的请求时间也延长至4个月,商标分类码进行了扩增。同时,为了使韩国的马德里商标体系运行得更加顺畅,在基本审查的基础上增加了加速审查以方便申请人。
外观设计法案也做了一些修订。为了方便外观设计申请人,以前,常见的图形和形状通常会因为缺乏创造性而被驳回,现在这一观点得到了修正,即审查员再以此理由进行驳回时要进行详细说明。与此同时,外观设计的审查也提供了加速审查机制以方便申请者。
三是扩大了商品和服务的分类表。为协助商标申请的注册,商品和服务的分类表从2014年的15,000项扩大到2015的46,000项,又扩大至2016年的62,000项。KIPO的分类表包含商标五局(TM5)、WIPO 和OHIM共同承认的名称,申请者可以很容易地检测到商品在国际上的地域分布。
四是修正了专利复审的相关内容。从2016年6月开始,复审费用发生如下改变:申请者在复审结束之前放弃复审;或者由于复审理由被认为不可接受而导致复审请求被拒绝;或者申请人因某种理由丧失复审的资格,复审费用的一半将退还给申请人。
2016年专利复审引入专利异议制度,并对个人申请请求的撤销和当事人提出的中止案件请求的时间限制进行了修订。
(四)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
第一,分析政府研发项目的专利趋势。KIPO对政府投资的研发项目进行专利信息分析,以确保这些项目更有效率地得以开展。通过这些分析,政府可以精准地对技术进行定位,避免出现知识产权风险。2013-2016年,KIPO已经分别对3885项、3214项、2829项和3113项政府研发项目进行了专利趋势分析,目前这些专利分析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网址为http://www.patentmap.or.kr)。
第二,开展专利专家入高校活动。为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质量,KIPO积极开展专利专家入高校活动。2016年,KIPO分派了13名专利专家入高校,开展了806场咨询,举行了173场研讨会,指导了685项技术转移项目。
第三,开展“与发明者面谈”和“公共知识产权运用项目”。KIPO开展“与发明者面谈”和“公共知识产权运用项目”,该活动已经坚持了10年,目的是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产出。“与发明者面谈”项目一般会邀请专利律师和专家在发明申请之前进行审查,2016年,30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参加了该项目,共有3506件发明得到了审查,有1137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数得到了修改以提高专利质量。“公共知识产权运用项目”帮助高校和科研机构将专利技术转移给企业,2016年有30项专利被成功转化。
第四,开展产品导向专利孵化项目。为了更好地服务高校和科研机构,自2011年起,KIPO开展“产品导向专利孵化项目”,该项目旨在帮助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更好地向产品转化。2016年,KIPO开展了20个项目,成功孵化了40项专利,创造了约一千万美元的收益。
第五,开展知识产权运用网络项目。2015年9月,KIPO开展了知识产权运用网络项目(IP-PLUG),IP-PLUG为发明者、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风险投资者、知识产权协会、知识产权运用专家和诸多中介机构提供了汇集平台,以共享信息,破解知识产权运用中的难题,有助于知识产权运用的顺利实施。2016年,155件专利技术通过该平台成功转移给85家中小企业。
(五)区域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区域知识产权中心的建设。KIPO目前拥有29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RIPC),建立这些区域中心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国民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鼓励区域性的知识产权创造,通过提升知识产权能力来提高区域的商业竞争力。区域知识产权中心作为重要的战略枢纽,协调全国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使用活动。2016年,区域知识产权中心协助受理了6856项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授权。
二是举办区域知识产权论坛和知识产权政策会议。2016年,KIPO在仁川、蔚山、世宗、济州等城市以及江原道、全罗南道、庆南和庆尚北道等省份举行知识产权论坛来应对区域经济发展对知识产权的需求。从2013年开始,KIPO每年都举办地区性的知识产权政策会议。这些会议主要讨论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一起实施先进的知识产权政策,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利用和保护的良性循环。会议每年举行两次,以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知识产权政策的统一贯彻与实施。
三是实施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培训。KIPO知识产权培训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区域知识产权中心,尽可能使区域的所有人,包括中小企业的员工、地方政府公务员、未来的商业创新者以及学生提高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2016年,KIPO举行了344次会议(12235名学员),308次培训(3715名企业界人士)、230次综合培训(4861名企业高管)和65次地方政府公务员培训 (1994名学员)。KIPO联合国防部为军队提供知识产权培训,2016年,KIPO向6630名军人举行了71次知识产权培训。
(六)加强全球知识产权合作
一是加强WIPO组织的多边会谈。2016年,KIPO积极参与了WIPO的联合大会,局长出席并发表了第四次工业革命将如何改变知识产权制度的演讲。KIPO还积极参与了PCT、马德里、海牙体系的工作会议,以及WIPO的法律常务委员会。
二是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的知识产权专家小组积极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动。2015年,KIPO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小组(IPEG)的一员,实施了名为“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商业周期的指导手册”的新项目,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参考指南。2016年,KIPO继续推动该项目的实施。
三是积极开展关于知识产权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韩国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FTA)与智利签署(2004年4月1日起实施)。此后,与新加坡(2006年3月2日起实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2006年9月1日起实施)、东盟(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美国(2012年3月15日起实施)、欧盟(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秘鲁(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和土耳其(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陆续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与印度签署了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CEPA,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此外,与澳大利亚(2014年12月12日起实施)、加拿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2015年12月20日起实施)、新西兰(2015年12月20日起实施)、越南(2015年12月20日起实施)以及哥伦比亚(2016年7月15日实施)等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目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韩国-中国-日本自由贸易协定、韩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韩国-厄瓜多尔战略经济合作协定(SECA)均在谈判过程中。通过与欧盟和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韩国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超TRIPs协议)。
四是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从2004年开始,KIPO开展了与WIPO合作的信托基金,该项目旨在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该基金项目邀请全球知识产权专家来韩国学习韩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并进一步提出改进知识产权政策的措施。2016年11月,有7名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的专家参加了该活动,该项目还资助了8名国际学生参加联合培养硕士项目,资助15名学生参加了与WIPO合办的暑期学校。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教育。从2006年开始,KIPO与WIPO合作开办了英语在线学习项目。到目前为止,该项目可以支持24种语言、以在线和线下两种方式为WIPO成员国的学员提供培训。2016年,来自72个国家645名学员参加了在线培训,在过去的几年时间中,共有470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六是与国际知识产权部门加强交流。2016年,KIPO致力于加强与国外知识产权部门的合作。KI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合作关系,如产业商标发展会谈、联合进行专利审查等活动。中国、日本和韩国定期举行会议讨论三局如何加强合作。同时KIPO定期与EPO/OHIM举办双边会谈加强合作关系。2016年,KIPO与土耳其专利局、阿联酋经济署建立了合作关系。2016年,参与KIPO合作的专利审查高速路的国家数量增加到26个,较之2015年增加了2个国家。
七是加强互联网的信息合作。2016年,KIPO 参加了五局(IP5)工作组会议,继续推动新技术在联合审查中的发展,如推进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入应用。自2012年开始,全球档案(Global Dossier,GD)、专利协调专家组(Patent Harmonization Expert Panel)等互联网项目陆续开展。五局还就合作检索和审查、专利实验计划召开了工作会,以加强PCT专利审查的合作。
三、韩国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报告》对我国的启示
(一)加强以客户为导向的优质知识产权服务
客户导向最初用于企业客户管理中,由于市场自由竞争,企业必须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否则就会被竞争者挤出市场。只有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才能赢得市场。KIPO将这一思想引入政府的知识产权服务中,提供基于客户的“定制化服务”,例如采取“三轨制”发明与实用新型审查服务、提供双轨制商标和外观设计审查服务;在复审中提供视频会议、三轨制复审服务以降低等待时间,使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审查和复审模式。从长远来看,这些举措将会提高申请人对审查服务的满意度、为社会创新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提升社会公众福祉。KIPO定制化的客户服务模式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二)以创新为导向,加强对政府项目的专利风险分析
KIPO组织专家对政府投资的研发项目进行专利信息分析,以确保这些项目更有效率、更低风险地得以开展。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在新区建设过程中,势必有大量资金、人才、物资等要素向新区倾斜。在这一过程中,应避免出现重复投资、过度投资和过高的投资风险。知识产权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强化雄安新区建设过程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等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加强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以保障雄安新区从真正意义上建成全国创新示范区。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使知识产权成为创新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KIPO积极开展专利专家入高校活动、“与发明者面谈”和“公共知识产权运用项目”以及产品导向专利孵化项目,将高校的创新动能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在一起,积极推动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商业运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可见,KIPO正致力于将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与创新型经济联合起来,从而促进韩国技术创新以及经济增长,实现“使知识产权成为创新经济引擎”的发展目标,这对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实现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很有借鉴意义。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姜南、王一淮 供稿)



[1]何艳霞.创新发展打造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韩国知识产权局简介[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8年第2期,p79-81.
[2]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J].中华商标,2009年第7期,p55-56.

【上一篇】美国专利确权双轨制间的... 【下一篇】《2017年美国专利诉讼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