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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修订情况更新
2020-11-27 14:57:00 阅读

概况
 
本月早些时候,我们发出警告,将泰国专利法的发明和产品设计修正案草案合并为一份草案(“新草案”),现在我们可以提供有关重大修订的进一步细节。正如我们在之前的警告中提到的,知识产权部(“DIP”)计划在2020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举行新草案的公开听证会,该草案现已通过。
 
首先是发明和小专利;新的修正案草案确实将《专利法》的这一领域置于显微镜下,并对即将发生的变化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解释。一些直接更改注册步骤的目的是加速过程。因此,谨慎的做法是注意下列事项:
 
两轮发表:目前,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在初审完成后发布,没有期限。然而,在新的草案中,专利申请将公布两次。首次发布将在初步审查完成后,并在泰国申请日或第一优先日期后18个月后立即进行;第二次公布将在实质性审查完成后进行,无论专利申请是被批准还是被拒绝;
 
第二次出版后的反对意见:90天的反对意见,可由感兴趣的人提出,将从第一次出版转移到第二次出版。对没有异议或者作出有利于专利申请人的决定的,即授予专利;
 
第三方意见:由于反对意见将移至第二份出版物,新草案引入了第三方意见,即任何人都可以在第一份出版物和第二份出版物之间的任何时间提交意见;
 
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在泰国提出实质性审查请求时,迫切需要从公布日起的5年减少到提交日起的3年;和
 
小额专利审查:这项新规定允许利害关系人在申请日起6年内请求小额专利审查。
 
另一个变化是试图作为一个检查点,通过以下具体的遗传资源(“GR”)和传统知识(“TK”)的特定披露要求收集或接收相关信息:
 
对GR和TK的信息披露要求:新草案提出,如果一个专利申请涉及利用GR和/或TK,申请人需要声明的来源除了提交事先知情同意(“图片”),双方同意条款(“垫”)的专利申请人和提供者之间说GR和TK。但是,PIC和MAT的提交将受提供国法律法规的约束;
 
不符合专利条件的主题:任何违反公共秩序、道德、健康和福利或造成环境损害的商业利用发明,根据新草案,都将不可申请专利。
 
下文将进一步详细说明其他重大变化。
 
更多的不符合专利条件的主题:除上述内容外,根据新草案,手术方法现在将不可申请专利;
 
侵权例外:为了修改专利侵权的例外与诚信经营,新草案提出修改,之前用户权利扩展到大量的准备工作,发明专利的申请日期前在泰国,等经营专利发明的制造、使用、销售、持有待售的,提供销售,进口到泰国的现有数量,(三)为使用发明专利做的实质性准备;
 
强制许可:根据修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议定书,新草案的一项强制许可安排将允许向最不发达国家或没有自身生产能力的国家出口专利药物。
 
许可协议:根据现行法案,专利许可只有在DIP注册后才有效。然而,在新的草案中,注册将改为登记制度。
 
申请的转化:专利申请自提出之日起3年内,在发出申请前可以转化为小额专利,发出申请后3年内可以转化为小额专利;
 
自愿分案申请:现行法律不允许专利申请人自愿提交分案申请,这意味着只有在审查员基于缺乏发明统一的理由下,分案申请才有可能。但是,新草案提出了一个受欢迎的修正案,即申请人可以在授予发明之前的任何时间申请分案申请,前提是不添加新发明事项;和
 
授予后修正案:新草案中包含了一项允许对专利申请中的小错误或错误进行更正的条款。
 
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也在新草案中进行了彻底的修改,以保护和加强该法案,以遵守1999年日内瓦法案下关于工业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的海牙协议(“海牙协议”)。
 
《海牙协议》:为遵守《海牙协议》,新草案增加了一些条款。这是积极的,因为泰国计划加入《海牙协定》,这是由于此前东盟《2016-2025年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中已有的承诺;
 
删除索赔要求:《海牙协定》的一项重要规定激发了新草案的灵感,取消了在申请中提交索赔要求的要求,并提议修改措辞,明确规定图纸必须清楚;
 
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由于索赔是不再需要提交,新草案规定,设计保护的范围将依靠清晰的图纸,而标题的设计要求(如果有的话)和描述(如果有的话)可以合并解释保护范围;
 
扩大保护范围:修改“设计”的定义,包括“部分设计”,使突出产品特征的部分设计获得专利保护,而不是整个产品设计。此外,还介绍了“主体设计”和“相关设计”的概念。主要设计和相关设计是指同一人拥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相似的设计。自主设计申请提交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相关设计申请,且在主设计公布之前提出的,相关设计不因与主设计相似而被驳回;
 
更长的保护期:新草案寻求将保护期从10年延长到5年,可以续期两次,基本上提供最多15年的保护;
 
宽限期:虽然没有宽限期设计已经公开披露之前存档日期在当前行为,新草案增加了6个月期限披露了自愿的设计师或非法的第三方未经申请人同意申请日期之前。因此,说的披露不会被认为是现有技术的披露,不会破坏发明的新颖性。眼尖的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草案实际上规定了12个月的期限,但这是一个错误,正确的期限是6个月,将在草案中相应调整;
 
考试制度的改变:为加快考试过程,新草案建议在设计发表前,连续进行正式和实质性的考试。设计申请一经公布,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布日起90天内提交反对意见;
 
其他变更:新草案中对发明和琐碎专利的一些拟议变更也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分案申请、侵权例外、授权后修改和许可协议。
 
如前所述,新草案的公开听证过程已经结束。在此之后,下降趋势有些乐观地暗示,新草案将在今年年底前提交给内阁,然而,更现实的时间表将在明年初。如果内阁不批准新的草案,它将被送回DIP进行进一步修订。另一方面,如果内阁批准,新草案将提交泰国国民议会审议,这意味着它将分别得到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批准。新草案一旦通过,将呈上国王陛下签字,然后在政府公报上公布。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草案的进展,并随时提供更新。
 
文章来源: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7831e566-3b70-4f7c-8629-bd30fe5b5b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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