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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对专利法进行了重要修订
2020-11-26 14:10:00 阅读

2020年11月2日,印度尼西亚《2020年第11号法(就业创造法)》通过并立即生效。第六章经营便利,就业创造法第一百零七条修改2016年第13号专利法(专利法)的部分规定。专利法的主要修改是:(一)工作要求;(2)强制许可;(三)简单专利。
 
工作的需求
 
直到就业法律的通过,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专利持有者被要求制造专利产品或使用一个专利的过程或方法在印尼之日起三年内授予或面临强制许可的可能性和/或取消一项专利。现在,修改后的第20条规定了专利在印度尼西亚的几种运作方式。这些包括:
 
产品专利:制造、进口或许可专利产品
 
工艺专利:制造、许可或进口由专利工艺产生的产品
 
方法专利:制造、进口或许可因专利方法、制度和使用而产生的产品。
 
注: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产品”专利包括仪器、机器、组件、配方、工艺、系统产生的产品等。“工艺”专利包括工艺、方法或用途。虽然“方法”专利最初包含在“过程”专利的定义中,但“方法”专利现在根据就业创造法被单独归类,旨在涵盖一种方法、一种系统和一种用途。我们期望印度尼西亚政府将很快起草并通过一项条例,澄清“方法”的定义,以明确了解“过程”和“方法”之间的区别。
 
此外,专利持有人将能够提交一份书面请求,以推迟履行工作要求。如果获得批准,对工作要求的遵守最多可以推迟五年。专利所有人有可能在最长的五年期限之外获得进一步的延期,并给出延期的有效理由。延期申请必须在专利授予后三年内提出。第45条对请求延期作出过渡性规定。具体来说,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但尚未做出决定的未决延期申请,将按照原规定(法规第15/2018号)处理。对于根据先前法规批准但在新法规(第30条)生效并要求延期工作的专利,专利持有人必须在2019年10月31日起三年内,即2022年10月30日之前提交延期申请。
 
强制许可
 
对专利法第八十二条作了修改,以与第二十条的修改相一致。具体来说,如果一项发明没有成功,第三方可以在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提出强制许可申请。在此修订之前,如果专利所有人在授权后36个月内没有制造产品或使用专利涉及的过程或方法,第三方可以提出强制许可申请。这项修订的结果是,专利持有人可以通过进口一种产品或许可一种产品、工艺或方法来避免强制许可。
 
简单的专利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简单专利通常被称为实用新型专利、小额专利或创新专利。由于印尼简单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专利局试图澄清简单专利的范围,并将其与专利区分开来。在此之前,一个简单的专利可以授予一项新的发明或对现有产品、工艺或方法的开发,并在工业上适用。由于就业法律,3条专利法修改背诵,一个简单的可以被授予专利的发明是一种新型的发展从现有产品或工艺有实际用途,可以应用在工业和“一个简单的产品,一个简单的过程,或一个简单的方法”。目前,还不清楚这一额外的进一步定义将如何影响简单专利的起诉。
 
此外,还对简单专利的审查进行了补充修改。由于这些修订:
 
实质审查请求必须在简单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
 
一项简单专利将在申请后14天内公布。申请一经公布,便会进行实质审查。
 
任何在14天公布期间提出的反对意见,在实质性审查期间将不予考虑(这意味着反对意见将构成单独的程序,以不延误实质性审查的开始)。
 
批准或者驳回简单专利申请的决定,自申请之日起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
 
文章来源: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6f8aa98f-a4a1-44d5-8346-290372c3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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