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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专利审查高速公路 (PPH) 项目延期三年
2018-01-26 14:38:46 阅读

 

内容摘要:

延期后,该项目将于2021年1月22日结束。在该项目框架内,应申请人的请求,已被SIPO(或DPMA)认定为可授权的在先专利申请可以在后续申请受理局DPMA(或SIPO)进入简易程序,获得加快审查。

 

(图片来源:©DPMA)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SIPO)与德国专利商标局(以下简称DPMA)在2012年1月23日启动了双边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项目,该项目一开始为期两年。2014年和2016年分别两次延期两年后,该项目应于2018年1月22日结束。近日DPMA在其官网公布:SIPO与DPMA两局共同决定,中德PPH项目自2018年1月23日起再次延期三年,至2021年1月22日结束。

 

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项目框架内,应申请人的请求,已被首次申请受理局认定为可授权的专利申请可以在后续申请受理局进入简易程序,获得加快审查。就中德PPH项目而言,在DPMA尚未开始对某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之前,申请人可以向DPMA提出PPH加快审查请求,但需满足:与该专利申请相应的在先申请在SIPO前已经递交,且该在先申请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被SIPO认为满足授权条件。在此情况下,DPMA将基于SIPO的工作结果独立进行检索。PPH项目对于申请人的独特优势在于:SIPO和DPMA可以互相使用对方的工作成果,如此一来对于现有技术的检索将尽可能得以扩展。

 

此外,德国专利商标局于2015年7月6日加入全球专利审查高速公路(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简称GPPH)项目,目前包括DPMA在内共有25个专利局加入GPPH项目。在GPPH项目框架内,应申请人的请求,若申请人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已经在参与此项目的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机构被认为具有可专利性,那么可以要求该专利申请在作为后续申请受理局的DPMA进入简易程序, 获得加快审查。但是中国目前尚未加入GPPH,因此中德双方目前只能基于双边PPH项目展开相应合作。

 

外部链接
 

 

该新闻公告原文请见:https://www.dpma.de/dpma/veroeffentlichungen/hinweise/hinweis_patent_prosecution_highway_sipo/index.html

 

提起PPH请求申请表:http://www.dpma.de/docs/service/formulare/patent/pph1007.pdf 


 

文字:许亚芹(HUASUN) 审校:段路平(HUASUN)

文章来源:华孙欧洲知识产权网

封面图片来源:©DP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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