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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专局授权专利有效范围延至非洲
2015-02-03 11:33:00 阅读

    欧洲专利局与摩洛哥签署的欧洲专利申请确权协议将于2015年3月1日生效,届时欧洲专利局受理的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的有效区域将首次突破地域界限,延伸至非洲地区,承认欧洲专利有效性的国家也因此增至41个。

    欧、摩两局于2010年底签署的专利合作协议将双方关系推向战略合作高度。根据该协议,虽然摩洛哥既不是《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也未与欧洲专利组织签署专利保护延伸协议,但欧洲专利申请和经欧专局授权的欧洲专利在摩洛哥同样有效, 其法律效力等同经摩洛哥工商产权局(OMPIC)审核通过的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且受制于摩洛哥专利法规。尽管协议签署至生效过程漫长,但摩洛哥仍成为第一个正式承认欧洲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的非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该协议适用于自2015年3月1日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欧专局局长巴迪斯戴利称,欧专局授权专利的质量和法律确定性,能够增强摩洛哥专利制度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提升该国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

    2014年12月,经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在摩洛哥正式生效。业内人士表示,新法规定了对专利、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商标和商号的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摩洛哥将对商标、外观设计和专利申请进行先期实质审查。摩洛哥工业、贸易、投资与数字经济部部长艾拉拉米(Elalamy)称,上述举措表明摩洛哥正在施行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发展战略。摩洛哥工商产权局(OMPIC)局长Elmaliki则称,修订知识产权法是摩洛哥专利制度发展的重要转折点,其知识产权审批进程将因此达到国际标准。

    欧洲国家是摩洛哥的主要贸易伙伴,占其进出口总额约70%,且摩洛哥经济形势目前发展良好,2013年外贸总额达561亿美元,在非洲国家排名第四。因此,双方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将对两地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和扩展海外市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欧专局一直积极鼓励非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承认欧洲专利申请和经欧专局授权的欧洲专利与其本国申请和授权专利拥有同等效力。2014年8月,欧专局和突尼斯工业、能源和矿产部签署了有关欧洲专利在突尼斯生效的合作协议。通过与欧专局签署专利确权协议,非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将大幅减轻审查工作量,将更多精力投入提高审查能力方面,同时减少本国经济受到劣质专利的影响。与此同时,欧专局亦将通过合作助推全球授权专利质量,从而向专利制度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巩固其在专利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

    (来源:国外知识产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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