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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知识产权运用情况报告
2014-09-17 17:51:00 阅读

    内容提要

    为了调整政策和结构,促进与发达国家相关的创新工作,巴西已付出了非凡的努力。过去二十年,巴西的治理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改进,各项政策、各工具和各机构之间彼此融合,效率不断增强。从这个意义上讲,巴西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法律框架已作修改,以期纳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最后文件,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最显著的修改涉及保护范围,现已将保护范围扩展至所有知识领域。TRIPS(第27条)的结果是,新工业产权法(第9.279/96号法)承认,“通过化学方法或工艺获得的物质、材料或产品;食品或化学医药物质、材料、混合物或产品;任何种类的药物;以及,用于获得或修改它们的相应工艺”均可被授予专利;但对植物新品种和微生物物种选择采用了专门保护。

    本报告提供的数据证明,巴西的创新体系正在日臻成熟。2000年至2011年,实用新型申请平稳下降(7%),专利申请快速增长,凸显了这种趋势。此期间,专利申请量增长了63%,2011年总量超出了28,000件。此外,居民递交的专利申请(99%直接在国家工业产权局递交)增长了46%,从2000年的每年约3,200件增至2011年的4,700件左右。此外,还应注意到,居民的PCT申请量自2009年开始增长,这一年国家工业产权局开始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SA)-国际初步审查单位(IPEA)运作。按来源国列示的专利申请数据显示,美国占30%左右,其次是巴西(16%)、德国(10%)和日本(9%)。来自法国和瑞士的申请也不容忽视,大约各占5%。在此期间,日本和中国的专利申请增长显著,引人注目。

    技术领域之间的分布情况在此期间没有出现重大变化,主要构成依然是非居民申请。在申请总量中,化学领域所占份额最高(40%以上),其次是机械工程(20%多)、电气工程(14%)、仪器仪表(11%)、其他领域(7%)。按2011年提交的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分析的结果依申请人的来源地不同而有所变化,体现了内部技术能力与非居民申请明显突出和要求保护的领域之间的差别。此外,在对居民与非居民申请的分布情况进行比较时发现,技术领域遵循了相同的重要性顺序。在化学领域,居民申请所占份额较小,约30%,占申请总量的43%。在机械工程领域及“其他领域”,居民申请所占份额较大。

    数据还显示,2000年个人申请在专利申请总量中占70%多(2,286件),企业申请占26.8%(861件),大学参与力度较小,占2.0%。在此期间,值得注意的是,大学和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增长显著,后者几乎翻了一倍(1,619件),2011年达到申请总量的34.2%,而前者在2011年增长了13.8%,共计652件申请。个人专利申请也增加了7.5%(2,459件),但其占申请总量的份额降到52%。申请人分布方面的统计数据也由此发生了变化,这既可能是源于近期的产业和创新政策带来了一些激励,也可能是因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内部变化导致,该局在向大学和企业传播知识产权信息的行动方面日趋活跃。

    报告中按经济领域分析的专利申请结果显示,大学和政府研究机构的参与力度较大,它们分属以下领域:“教育”、“公共管理、国防和社会安全”(该领域包括政府研究机构以及陆军和空军学院的技术研究机构)和“科技研发”(其中也包括资助研究的私人和公共基金会)。2006年这些领域整体上占居民申请总量的19%,2011年达到了31%。工业领域的居民申请也占有显著的份额。电气设备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在报告期间增加了一倍以上,相对份额由4.4%增加到8.5%。机械设备领域虽然在2006年-2011年间所占份额有所减少,但在2011年依然是最重要的领域之一(6.2%)。

    2000年-2011年间,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授予了38,000多项专利。在这一总数中,有34,291项专利授给了非居民,3,985项授给了居民。就这些年来的分布情况而言,国家工业产权局2000年授予了6,006项专利,2004年下降到2,100项的水平,2011年达到3,437项。分析期间,居民被授予专利的主要国家有美国(占总量的34%)、德国(14%)、法国(7%)和日本(5%)。

    在实用新型(UM)申请方面,尽管发现报告期间下降了近7%,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并未持续。在这十年的初期,2000年至2004年间,实用新型申请有一种上升的趋势,申请量从3,300件增加到了3,600件。自那以后,在巴西提交的实用新型申请总量在2004年和2007年间大幅下跌(-15%),随后在2008年-2009年有所回升(11%),之后在2010年-2011年再次下降(-11%),降到了比期初还要低的水平。就非居民申请的来源地而言,50%多的非居民申请来源于中国台湾省(21%);阿根廷、美国和中国各占11%。就按技术领域列示的实用新型申请而言,机械工程领域以及其他领域在申请总量中所占比例最高,近75%。数据表明,居民申请在专利方面占主导地位的领域不同于实用新型申请。换句话说,保护形式依每个领域而定。例如,在化学领域,专利申请较多,为30%,但实用新型申请仅有7%。五个最重要的领域分别是:“家具、游戏”、“搬运”、“其他消费品”、“土木工程”和“运输”。就按经济领域列示的申请而言,参与力度最大的领域是:“机械设备制造”、“金属制品”和“橡胶和塑料制品”。2000年-2011年间,巴西授予了4,007项实用新型,其中3,799项授给了居民,208项授给了非居民。

    报告还显示,2000年至2011年间在巴西提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总量增加了89%,从约3,610件增至6,835件。2011年提交的6,835件申请包括4,364件居民申请和2,471件非居民申请。与2000年相比,2011年的非居民申请量呈现强劲增长,几乎翻了三倍(175%),居民申请量也有所增长,但增幅较适中(2%)。因此,此期间的非居民申请人加强了参与力度,在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总量中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在2000年的申请中,25%是非居民申请,75%是居民申请,而在2011年,这一比例分别达到36%和64%。来自美国的居民在非居民申请中增幅最大(27%),但其相对重要性有所降低。日本在非居民申请中的增幅是19%,呈现出了574%的强劲增长。在居民申请方面,此期间的圣保罗州在巴西各州中所占份额最大,但却略有降低:从2000年的49.7%(1,344件申请)降至了2011年的48.8%(2,129件)。南里奥格兰德州的申请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从2000年的13.1%(355件申请)降至2011年的12.5%(547件申请)。巴拉那州的申请情况亦类似,申请从2000年的11.2%(303件)降至2011年的9.8%(427件)。东北地区的申请仅占居民申请总量的5%,北部和中西部地区各占1%。2000年,个人申请为2,479件(占申请总量的68.8%),而2011年,他们提交了5,176件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75.7%)。仅就居民企业而言,最大行业是“皮革及相关产品制造”,2011年占23.1%(2006年是10.3%)。其次是“电气设备制造”(8.9%)、“汽车、拖车和半拖挂车制造”(8.8%)和“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8.2%)。值得注意的是,“金属加工制品制造,机械及设备除外”2006年占居民企业申请的9.3%,重要性(相对和绝对)有所降低。居民注册量从2000年的1,934件增至2011年的3,348件,非居民注册量从2000年的840件增至2011年的1,298件。这意味着,尽管其绝对数量增幅最大,但居民注册在所授予的注册总量中的份额每年有70%左右的波动。

    在商标方面,2000年至2012年间申请量增加了约40%,从108,231件增加到151,711件。就其性质而言,产品和服务商标申请占绝大多数,它们之间分布均衡。不过,2006年之前产品商标申请占了主导地位,从2006年起商标服务申请才开始在商标申请中占绝大多数。就类型而言,大多数申请是组合商标,或由文字和图形要素组成的标志。大多数申请人(83%)是居民,其中约40%是微型或小型企业。在此期间,非居民申请量仅占商标保存的18%,在2001年至2004年间有所下降,2005年起又呈上升趋势。最有代表性的非居民申请人来自以下国家:美国(5%)、德国(2%)、法国和瑞士(均为1%)。在居民申请人方面,2000年至2012年间,圣保罗州(SP)、米纳斯吉拉斯州(MG)和里约热内卢(RJ)占申请的60%;巴拉那州(PR)、南里奥格兰德州(RS)和圣卡塔琳娜州(SC)占申请的20%。在申请人的主要活动方面,金融服务业和房地产业、企业管理和广告业的申请,平均占这一期间申请总量的21%左右,而教育、培训和休闲业占16%。商标授予量在所涉期间有所上升,从2000年-2005年间的每年平均16,300件增至2008年-2012年间的60,900件。

    在技术合同方面,2000年至2012年间在国家工业产权局登记的新合同总量增加了2%,从1,212份增到1,238份。提供技术援助服务的合同在总量中所占比例最大,但其份额在此期间有所下降(从2000年的74%下降到2012年的65%)。国家工业产权局所注册的合同中,服务所占份额较大,这可能是源于机械设备领域在工业现代化中地位显赫。在其他类型的合同中,商标许可和特许经营合同的参与力度显示出在此期间有所增加,在注册总量中的比例从2000年的12%增至2012年的22%,而技术供应合同(“技术诀窍协议”)、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许可使用合同,以及具有一个以上模式的合同之份额保持稳定,约为15%。2001年至2005年间,按照巴西中央银行的计算,合同价值占外资总额的百分比极小,范围在1%到3%之间。但2006年,这种支出模式发生了变化,在这一年几乎达到了总额的50%,也就是7.165亿美元。2012年,合同金额达到了总金额的44%,也就是13.7亿美元。2006年支付模式的变化与特许权使用费和提供技术援助相关,2006年-2012年间这些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因巴西企业在巴西产业政策的推动下努力融入全球经济所致。在这方面,值得强调的是自2005年以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银行(BNDES)执行了融资计划。

    地理标志申请在巴西仍处于初期阶段,虽然国民对这种保护的兴趣已有所增加。2000年到2012年间,有67件申请,居民申请(49件)占了主导地位,其中米纳斯吉拉斯州和南里奥格兰德州最有代表性,分别有10件和9件申请。就其类型而言,大多数申请是产地标记(40件)。就其性质而言,多数涉及产品(63件)。在此期间,有39件申请获得了批准。2012年,注册量有所增加,有21件申请获得了批准,与之相比,2000至2011年间是18件。

    最后,软件申请几乎在2000年至2011年间翻了一番,从663件增到了1,279件。只有一个申请人的申请占据主导地位,仅10%的申请是多个申请人的申请。例如,2011年,1,279件申请涉及了大约1,400个申请人,其中约60%是法人实体。软件生产商不需在国家工业产权局注册,也可以享受巴西法律所给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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