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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专局与韩国知识产权局审查合作支持创新
2014-06-09 16:58:00 阅读

    欧洲专利局(EPO)与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已决定审查他们在专利领域的合作,目的是更好地支持创新。在首尔召开的年度双边会议上,两局首脑同意通过开展分类实践方面的协作与培训以及提高专利文献的访问权开展众多新的旨在增加专利授予进程的合作项目。

    他们还同意为用户提供改进后的专利信息,例如,把有关韩国已发布的专利申请、已授权的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状态的信息纳入EPO的世界法律状态数据库,相反,EPO为KIPO提供有关欧洲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的信息。

    EPO局长伯努瓦.巴迪斯戴利(Benoit Battistelli)说:“EPO和KIPO之间的合作有助于我们为两地的产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我很高兴敲定框架,这将使合作定位在新的基础上。通过我们的密切合作而改进的工具和简化的程序将对专利系统的用户有利,因此有助于支持韩国和欧洲的创新、竞争以及经济增长。”

    KIPO局长金永民(Kim Youngmin)说:“韩国的知识产权状态有很大的改变,它现在是韩国经济的主流,KIPO处于核心位置。我相信与EPO联合签署的工作计划以及有关欧盟统一专利的联合高层会议将为希望进入欧洲市场的韩国企业提供支持,KIPO将继续打造更多的双边或多边(如IP5)合作,从而发挥在全球知识产权界中的领导地位。”

    为了专利申请者的利益而进行的合作

    在联合签署的工作计划中,EPO和KIPO在自动化、检索、分类和专利文献领域设定了新的合作目标。另外,根据新的谅解备忘录,两局同意强化合作专利分类(CPC)项目中的联合互动。这些旨在促进CPC的知识共享,以便KIPO能在其试验项目中利用CPC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分类。CPC是一个高度精密的专利文献分类系统,于2013年1月1日在EPO和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生效。它是一个强大的工具,对专利局以及任何使用专利信息的人而言,它使进行更有效和有针对性的专利检索成为可能。十几个专利局已进行CPC分类,更多的专利局利用它进行检索。

    EPO和KIPO之前的联合项目已让用户取得了具体的利益。其中一个协议摒弃了韩国申请者在将其申请从韩国提交到EPO时提供检索结果副本的要求。另一个有关专利数据交换的协议使韩语-英语专利翻译(Patent Translate)在去年发布,Patent Translate是EPO免费的机器翻译服务,让企业和发明者用自己的语言访问海量的有关最新技术的信息。

    公众关注的统一专利

    关于今年的会议,EPO与KIPO已在首尔联合组织了一场有关统一专利的会议。统一专利将结合已有的质量授权系统的优势以及EPO集中管理这些专利的优势以及一个真正的由统一专利法院掌控的超国家审判权。人们希望统一专利能带来有效的专利程序管理以及降低申请者的费用。对韩国用户而言,新的专利将为已有的专利保护计划提供一个有趣的可选方案。韩国企业是欧洲专利体系最大的用户,三星和LG在EPO 2013年的主要申请者排名中分别排在第一位和第四位。

    改进全球专利体系

    EPO与KIPO的关系不仅对双方的专利局有利,而且是在全球层面开发有效的满足创新公司需求的专利体系的基础。EPO与KIPO都是全球最大的五大知识产权局之一,这五局还包括中国、日本与美国专利局。以“IP5”之名开展合作,IP5处理世界上80%的专利申请。IP5年度首脑会议随后将在韩国的釜山召开。(编译自epo.org)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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