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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与KIPO宣布KIPO将全面扩大合作专利分类系统
2014-10-09 16:37:00 阅读

    美国商务部下属的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以及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9月25日宣布USPTO与KIPO将扩大分类活动的合作。两局领导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双边会议期间签署了协议,旨在通过简化的专利文献获取行动改进专利授予程序。根据此次合作,KIPO将把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分门别类,极大增加合作专利分类(CPC)体系中的文件数量。

    商务部副部长兼USPTO副局长米歇尔.李(Michelle K. Lee)说:“今天具有历史意义的宣言进一步说明了合作专利分类体系的有用性,并证明了USPTO与KIPO之间的良好双边合作与合作精神。我们希望其他知识产权局,尤其是知识产权五局,会效仿KIPO,为全球的创新者提高全球知识产权保护。”

    KIPO局长金永民(Young-min Kim)说:“KIPO已与USPTO在一系列领域开展合作活动,最近全面使用CPC的决定是我们已取得的有价值成果中的一个。根据该协议,新提交的所有韩国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将被分类成CPC,确保了在全球范围内韩国专利文献的有效获取。由于KIPO与USPTO将利用统一的分类系统,工作效率与用户便利度有望得到改善,双边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KIPO与USPTO之间的最新合作将提前实现KIPO根据CPC系统将其专利分类的目标。自2015年1月1日起,KIPO将开始利用CPC对所有新的专利进行分类。

    自2010年10月起,USPTO与欧洲专利局合作开发了一个共同的,在国际上兼容的分类体系,两局在各种与审查有关的程序中使用了该体系,并在继续努力通过工作分享活动提高效率并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编译自uspto.gov)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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