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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印度怎么解决知识产权产业化问题
2014-05-10 14:50:00 阅读

    知识产权产量再大,企业拿不到市场准入证书,或者在市场上遭遇过多的行政治理,其知识产权的产业化最终都会落空。从这个角度看,我国知识产权治理的最大风险其实与司法治理、垃圾专利治理、专利的“去行政化”治理关系、知识产权公信力、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都不大,但很可能与知识产权产业化面临的行政壁垒密切相关。

     在这方面,美国、印度的经验值得借鉴:

    一、美国总统强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

    在一些关键行业,美国总统曾是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最大推手。

    如与欧洲、日本同行相比,美国摩托罗拉等公司部署无线通讯专利的时间最早,数量最大,但这些知识产权被长期闲置。受官僚主义、文牍主义影响,美国发展无线通讯产业的时间比日本、欧洲都要晚。到1981年,随着国外手机产业的迅速兴起,已申请手机上市许可8年多的摩托罗拉公司实在等不下去了。

    于是,它高薪聘请了新的CEO——国会山著名的“职业说客”鲍勃·加尔文,并委托他去会晤其好友——乔治·布什副总统。后者当即把摩托罗拉的产品拿给罗纳德·里根总统进行演示。里根总统观摩产品不到5分钟,就要求秘书通知联邦通讯委员会对美国正在排队的全部手机上市申请立即颁发许可证。

    与我国不同,美国国家元首的权力很大,能直接任命数百名联邦高官,还能任命企业董事,如为应对“冷战”威胁,1962年生效的美国《通讯卫星法》规定美国人在“通讯卫星公司”持股需超过50%,全部15名董事中,必须有3名董事由美国总统直接任命并由国会批准。

    对联邦通讯委员会,美国总统的权力更大,不但可直接任命其全部委员、主席,还拥有审批该委员会预算申请的特权。该委员会惮于里根总统的权威,在2个月内对全部申请人签发了手机上市许可。

    不过美国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奠基人——里根总统事后“穷追猛打”,要求联邦通讯委员会必须建立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审批程序。不久,落实里根总统这项要求的新法律生效,建立了60天受理ID申请,90天办完手机销售、出口许可的基本制度。

    后来,一些总统强力要求联邦通讯委员会定期卖完频谱资源,这降低了政府拍卖收入,加快了通信产业发展。如2008年3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拍卖了A、C、E“频段”在全国的数百个许可证,总收入仅195.9亿美元。2014年9月,联邦通讯委员会将一次性卖光1695-1710、1755-1780兆赫兹频段的全部许可证。

    2013年,奥巴马总统提议的《联邦通讯委员会法修正案》通过第一轮审查正式进入立法程序,该法案将继续升级行政程序,提高通讯技术产业化规模,加快其知识产权资产产业化的速度。

    二、印度总理强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

    印度国家元首也曾强力推动知识经济发展。

    如印度国会、法院系统曾指责印度中央政府多次大规模“滥发”数百张电信运营牌照,甚至曾免费发放大量全业务、军用业务电信运营牌照。尽管大部分牌照并未被使用——因为大部分牌照的获得者根本没有发展电信产业的资本和技术能力,但是印度总理辛格仍坚持主张向各个地区平均、廉价发放电信牌照,即根据人口聚集情况,向不同地区平均、廉价发放最新的电信牌照,然后让市场交易把牌照资源配置给恰当的产业主体,避免政府在牌照发放上预先过滤这种主体,从而降低市场竞争效率。

    印度政府还注意分拆出数百张不同的牌照,废除了允许牌照持有人最高相互持股10%的规定,以加大市场竞争强度,如现在的法律已禁止持有牌照的企业拥有直接竞争对手的股份。

    在国会调查政府“滥发牌照”的违法行为时,印度总理在国会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印度的许可证制度很容易被国外资本利用,因为它们可用很少的钱,说服印度政府制造“许可证供给”的极度匮乏局面,让印度个人和企业很难进入电信、石油、钢铁、汽车等产业,从而把市场让给外国资本。

    最后,印度国会、法院对政府滥发电信许可证的调查不了了之。

    借鉴美国、印度的经验,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可能也需要国家元首踢出“最后一脚”。如我国电信、石油、国防、宇航、航空、汽车等产业的许可证供给很稀缺,妨碍了大量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需要国家元首改变这种局面。

    (信息来源:知识产权竞争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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