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地区)知识产权环境概览 > 南非知识产权制度是怎样建立和发展的?

南非知识产权制度是怎样建立和发展的?
2015-04-17 15:55:21 阅读

    南非作为金砖五国的成员之一,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越来越成为中国企业的目标市场。
 
    南非作为英殖民地,其最早的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法案可以追溯至1860的开普专利法(The Cape Patents Act of 1860),其采用英国的专利概念,“专利”是指“新的制造方法”。
 
    1910年南非独立之后,其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法案可以追溯至1916年制定的《专利、设计、商标和版权法》(Patents, Designs, Trade Marks and Copyright Act, 1916) 。
 
    1947年12月1日,南非加入巴黎公约。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历经多次修改,目前南非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经日渐完善,现行的主要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包括:
 
    (1)1978年第57号《专利法》(Patents Act, No. 57 of 1978)(下载请点击链接);
 
    (2)1993年第195号《工业品外观设计法》(Designs Act, 1993 (Act 195 of 1993))(下载请点击链接);
 
    (3)1993年第194号《商标法》(Trade Marks Act, 1993 (Act 194 of 1993))(下载请点击链接);
 
    (4)1978年第98号《版权法》(Copyright Act, 1978 (Act 98 of 1978))(下载请点击链接);
 
    (5)1997年第37号《反假冒商品法》(The Counterfeit Goods Act)(下载请点击链接)。
 
    2013年12月10日,由总统雅各布·祖马(Jacob Zuma)签署后,最新颁布了《知识产权法修正案2013》(2013年第28号法)(该法案应于总统指定日期生效)(下载请点击链接;详情参见链接),该法案在南非确立了土著知识保护机制,以专门的知识产权对传统知识进行保护。该法分别对表演者保护法1967(1967年第11号);版权法1978(1978年第98号);商标法1993(1993年第194号法);工业品外观设计法(1993年第195号法)进行了修改。
 
    南非的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的发展如下:
 
  \专利制度
 
  \专利法的建立及发展
 
    南非政府于1978年颁布了《专利法》(Patents Act, No. 57 of 1978)。自1979年1月1日生效之后,该法案已经历多达十几次的修改,以下列出几次重要修改:
 
    1988年,修改的专利法(Patents Amendment Act No. 76 of 1988)包括以下内容:(1)删除专利续展费的不确定性;(2)明确优先权的相关事项;(3)在专利代理人和客户之间的权责;(4)对侵权行为的损害评估;(5)纳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条款,对专利法进行适应性修改。(详情参见链接
 
    1997年,南非对现行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进行了重大修改,颁布《知识产权法修正案》(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Amendment Act, No. 38 of 1997),在《专利法》中增加一章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专门规定;
 
    2008年,根据第71号《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08 (Act No. 71 of 2008))对于专利法进行了进一步修订(详情参见链接),并于2011年5月1日生效。为与新《公司法》相适应,同时也修改了《版权法》、《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商标法》和《电影作品版权注册法》。
 
  \ 外观设计法制度
 
  \外观设计的建立及发展
 
    现行的外观设计法的规范性文件是1993年第195号《工业品外观设计法》(Designs Act, 1993 (Act 195 of 1993) )(下载请点击链接),于1993年12月22日制定,1995年5月1日生效,其规定,具有美感或功能性的外观设计可被授予外观设计的保护。
 
  《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经历的几次主要修改如下:
 
    1997年,根据第38号《知识产权法修正案》,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相关内容。(详情参见链接
 
    2008年,根据第71号《公司法》对于《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进行了适应性修改;
 
    2013年,根据《知识产权法修正案2013》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进行了修改,规定了对传统外观设计进行认定和保护的条件。
 
  \版权制度
 
  \版权的建立及发展
 
    现行的版权法的规范性文件是1978年第98号《版权法》(Copyright Act, 1978 (Act 98 of 1978) )(下载请点击链接),于1978年6月20日制定,1979年1月1日生效,其规定了版权保护的范围和措施,受保护的作品包括原创的文学、戏剧、音乐和艺术作品、电影、音像、广播、节目、出版版本和计算机程序。
 
    《版权法》也经历了多次修改,经历的主要修改包括:
 
    1997年,根据第38号《知识产权法修正案》对《版权法》进行了适应性修改。
 
    2002年,根据《版权法修正案》(Copyright Amendment Act No. 9 of 2002)对《版权法》进行了修改,涉及:(1)对计算机程序版权保护范围的扩展;(2)电影作品版权保护术语的调整;(3)调整法律以适应技术进步和以电子和数码方式存储的作品;(4)修改“电影”,“记录”和“录音制品”的定义,以及对作品必须储存于物质载体才能受版权保护的要求;
 
    2013年,根据《知识产权法修正案2013》对《版权法》进行了修改,规定了对传统作品进行认定和保护的条件;建立国家传统知识委员会;建立国家传统知识信托基金;建立传统知识和作品国家数据库。
 
  \商标
 
  \商标的建立及发展
 
    现行的商品法的规范性文件是1993年第194号《商标法》(Trade Marks Act, 1993 (Act 194 of 1993)),于1993年12月22日制定,1995年5月1日生效 ,其对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做出了规定。该法案明确在南非允许地理标志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形式被注册和保护。本法进一步规定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商标法》也经历了多次修改,经历的主要修改包括:
 
    1997年,根据第38号《知识产权法修正案》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以使其符合TRIPS协议以及巴黎公约的规定。
 
    2013年,根据《知识产权法修正案2013》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规定了对传统知识和表达的认定,商标注册和记录等。

【上一篇】如何在澳大利亚开展知识... 【下一篇】南非的知识产权保护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