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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337调查及应诉常见问题系列问答(救济篇)
2018-11-02 14:46:07 阅读

  26、委员会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如果USITC经调查认定进口产品在美国市场上侵犯了知识产权,其有权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有限排除令,即禁止列名被告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2)普遍排除令,即不分来源地禁止所有同类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3)禁止令,即禁止侵权企业从事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行为,包括停止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库存、宣传、广告等。
  (4)扣押和没收令,如果USITC曾就某一产品发布过排除令,而有关企业试图再次将其出口到美国市场,则美国海关可以根据USITC发布的扣押和没收令,扣押并没收所有试图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侵权产品。

  27、委员会的临时救济措施何时生效?
  337调查中,如果原告提出临时救济措施的请求,行政法官应在立案后70 日内(较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为120 日)做出是否同意采取临时救济措施的初裁。如USITC在初裁做出后20日内(较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为30 日)决定不对初裁进行修改,则该裁定自动成为终裁,并生效。USITC可以要求申请临时救济措施的原告提供保证金。
  USITC同意采取临时救济措施的理由包括:初步认定存在违反337条款的行为,且如果不采取临时救济措施,国内产业有可能受到立即发生的、实质的损害,或者国内产业的设立有可能受到威胁。
  在实施临时救济措施期间,如果进口商想继续进口涉案产品,必须提供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USITC决定,必须足以抵销不公平竞争行为所带来的利益。USITC在决定保证金数额时,可以依据原告在美国的销售价与进口产品的到岸价之间的差额。

  28、委员会的永久救济措施何时生效?
  一旦USITC做出终裁决定和救济措施,并登载于《联邦纪事》上,则终裁和救济措施均已生效。

  29、总统审议期内涉案产品还能进入美国市场吗?
  在一项337调查中,如USITC终裁裁定发布排除令,在总统审议期内,涉案产品仍可以进入美国市场,但进口商必须提供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USITC决定。

  30、上诉期间影响委员会已发布救济措施的效力吗?
  上诉期间不影响USITC已生效的救济措施的执行。

  31、委员会的救济措施永久有效吗?
  一般来说,USITC裁决的救济措施的有效期取决于涉案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除非ITC认为导致排除令的情形已不存在,否则排除令和禁止令可一直执行。

  32、排除令由谁执行?
  排除令由美国海关执行。实践中,一旦USITC发布一项排除令,其将立即通知美国财政部和海关。海关将立即通知其下属地区及口岸,停止进口排除令所包含的侵权产品,除非该侵权产品从专利权人那里已获得授权,或进口产品已缴纳了保证金(仅适用于总统审议期内进口侵权产品)。在执行排除令的过程中,海关将与USITC以及337调查的原告保持联系,以明确排除令的范围。USITC将向海关提供侵权产品的描述、海关编码、专利的有效期限以及337调查原告的代理律师的联系方式等。

  33、禁止令由谁执行?
  禁止令由USITC执行。部分案件中,USITC可以要求被告向其定期报告侵权产品的销售记录或其他信息等。

  34、扣押令由谁执行?
  扣押令由美国海关执行。

  35、违反已生效的救济措施,会有什么后果?
  任何违反已生效的救济措施的企业将会受到每天十万美元,或相当于所涉商品价值两倍的罚金,两者中取高者。

  36、如果对排除令涉及的产品范围有争议,应如何解决?
  当事人可以向海关说明主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也可以向USITC提交申请,要求其就将来进口的产品是否违反排除令发布咨询意见(advisory opinion)。

  37、目前美国海关仍在执行的排除令有多少?主要涉及哪些产品?
  截至2008年11月,美国海关仍在执行的排除令约有近70项,主要涉及机电、轻工、化工、生物医药等产品。关于这些排除令的具体信息及最新情况,可以在USITC的网站上查询。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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